招标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广告展台等设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fyxcb2024-07-02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联系人丰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广告展台等设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宣传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医师培训楼514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FYXCB2024-07-02
2、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广告展台等设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2万元
5、采购需求: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的展台搭建等项目的设计及设置事宜,包含活动需要的奖品、文创产品等。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宣传服务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广告展台等设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执行(本合同价格为包死价,不受市场价格调动等因素影响,不再进行调整)。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出具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相关信用记录证明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及带水印信用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户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 ,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医师培训楼514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一会议室(41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一会议室(41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支持线下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宣传部进行现场报名。
2、本次采购、谈判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保证金金额:1000元
户 名: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账 号:6100 1630 1080 5250 0514
开户行:建行咸阳人民路支行
谈判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此笔金额为XX项目投标保证金,若无标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凡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宣传部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
联系人:丰老师
联系电话:029-33310317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宣传部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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