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周转房采购项目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周转房采购项目 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述:为解决从异地调入公司且在广州无住房的领导干部的住宿问题,根据公司周转房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拟租赁2套周转房。其中,第一套周转房于2020年12月1日租赁将于2023430日到期,现申请续租;第二套周转房为新增房源。

2.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标包划分:2个标包

4.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

1)拟续租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1号寺右公馆东座2401房,建筑面积105.9294平米,户型为3房2厅,南北通透,客厅与主卧室为南向,简装修,家私电器配置齐全。

2)拟租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1号寺右公馆西座2701房,建筑面积105.9294平米,户型为3房2厅,南北通透,客厅与主卧室为南向,简装修,家私电器配置齐全。

5.交货/服务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总价90万元(单价1.25万元,含物业管理费,不含税)。(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报价单位的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明(如有共有人,应同步提供共有人的居民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集资建房合同书。

3.投标人进行投标的物业应是无进行抵押的房屋(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四、采购方及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及其选择理由

(一)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用公开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按照《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附录二第三条第(一)点规定:

只能从唯一投标人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不能从其他投标人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第二次仍然失败,且两次招标只有唯一相同的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投标人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实施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由其他单位建设将影响施工进度、质量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

采购特定产品作为教学、研究对象的;

相关项目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延伸、典型示范、商业模式创新等重大意义,但存在确不宜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特定情况;

为保障公司和电网安全稳定所需要的科技项目研究、核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涉及公司秘密及安全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金融、保险、信托、管理咨询、采购服务、新闻宣传、重要生产办公场所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成自有品牌的创新产品,需向具备相关资格能力的公司采购的。

对于公司投资实施的项目,原则上,联合体合作项目、项目业主指定投标人等情形,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依据。

(三)单一来源投标人名称/地址:

标包一:梁健东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1号寺右公馆东座2401房;

标包二:梁锐霜,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1号寺右公馆西座2701房。

(四)单一来源投标人基本情况及选择理由:公司周边邻近有寺右公馆、珠江都荟、保利香槟花园等住宅小区,经现场摸查:珠江都荟房源较为紧张、小区环境一般且房租金价格偏高;保利香槟花园格局偏差且房租金价格偏高;寺右公馆相对性价比较高、楼龄短、朝向好、房租金价格相对较低等优势,满足公司需求。

五、采购工作内容

(一)组织形式

采购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综合部

采购代理机构:无。

采购人职责主要负责按采购方案要求提供采购服务工作,包括编制并发布“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澄清补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负责专家抽取、提供谈判会议服务、发送成交通知书等

监督投诉机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负责本项目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与投诉管理,投诉方式见基本信息表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公示

承办部门负责编制并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在《一、基本信息表》中“单一来源公示平台”上发布不少于5日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服务单位负责编写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承办部门/单位负责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审查和审定工作。

3、采购服务单位负责编制并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澄清补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

)组建采购工作组

承办部门/单位负责组建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组,采购工作组负责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承担具体的评审工作、出具评审报告、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从公司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专家抽取至多提前在开启前三个日历日内进行(如专家抽取表确定的专家抽取区域为广州市范围的,抽取时间不得早于2日)。抽中的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当日的2个工作日前提出请假的,进行补抽。之后提出请假的,做缺额处理,不再补抽。但如果采购工作组总数少于3人的,仍应补抽。(详见附件:评审专家抽取表

组织实施谈判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后,采购工作组应对投标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响应文件格式不完整、响应文件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工作组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投标补充完善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工作组全体成员应集中与投标人进行谈判,确认采购对象的技术商务条件以及报价。

(六)评审办法

根据谈判评审情况和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七)完成评审报告

1、采购工作组根据谈判情况,按照确定的推荐成交标准,推荐成交单位和成交价格,并对推荐意见进行签字确认。

2、采购负责按照采购工作组的推荐意见编写评审报告。

3承办部门依照《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版)》的流程完成评审报告及成交推荐单位的审批流程。

(八)合同签订

1、采购代理按采购结果向签约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组织完成合同的签订。

2、采购代理负责整理保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并在采购工作完成后移交采购相关文件。

六、采购工作计划

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至接收报价文件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若投标人提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可视情况提前开展评审工作。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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