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JHHDUL-F1011(招标文件编号:2023-JHHDUL-F1011)
二、项目名称:某部餐饮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亿承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临湖街道办事处王秀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部餐饮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下浮率(%):2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亿承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某部餐饮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某部餐饮吧社会化服务采购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殿文、吕荣文、郭宏、金悦、刘承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收取6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审结果:
名次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优惠率) |
第一名 | 沈阳亿承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20% |
第二名 | 葫芦岛新核实业有限公司 | 23% |
第三名 | 葫芦岛喜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二、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辽宁某部采购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采购机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莹、韩娜
2.电 话:024-23883380-8027
3.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胡参谋 024-23883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刘莹、韩娜 024-23883380-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韩娜
电 话: 024-23883380-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