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acchz002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2720126
中标公司安徽兴博远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
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CCHZ00231
二、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阜阳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0551-66397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方式:0551-62720126、0551-6272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720126、0551-62720133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7.pdf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3.pdf
附件: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7.pdf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5.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3.pdf
一、项目编号:2020ACCHZ00231
二、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博远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139号海棠花园商业用房(二)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捌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5833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139号海棠花园商业用房(二)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捌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5833650.00元)
名称:出入口杆式抓拍一体机 规格型号:DH-ITC436 数量:32 单价:5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未培,王正,吴宏昊,张爱瑛,王如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52202元。
七、公告期限
2.金额:5220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0551-6272012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双凤经开区智慧社区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阜阳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0551-66397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方式:0551-62720126、0551-6272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720126、0551-62720133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7.pdf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3.pdf
附件: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7.pdf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质疑函格式及说明.docx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5.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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