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小姐020-8768828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项目名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合作运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纳院”)是中国科学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新型事业单位,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院省共建,打造纳米科技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汇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构建完整的从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创新全链条,形成引领国际纳米科技发展的技术高地和产业创新中心。广纳院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中国纳米谷,打造全球首个“纳米生物安全中心”。“纳米生物安全中心”设有医疗卫生防护纳米技术研发平台、新型病毒检诊治纳米技术研发平台、纳米生物技术研发平台、新冠病毒疫苗与抗体生产与研发基地等,形成集“生物安全—疫情防检治”为一体的“一中心三平台一基地”布局。
广纳院过渡期办公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D栋,为推进广东省新冠疫苗以及其他高致病性传染病疫苗的研发,推进纳米佐剂、纳米递送系统、纳米医用防护产品、纳米技术体外诊断试剂盒等纳米产品的研发,同时满足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布局和广东省生物医药布局和公共卫生防护能力提升的需求。现广纳院需要联合广州市黄埔区境内生物医药企业共同建设国内第一家企业型的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该实验室需要包括BSL-3和ABSL-3(含啮齿类动物、非人灵长类动物、雪貂)实验室。建成后主要用于疫苗研发、纳米佐剂、纳米递送系统、纳米医用防护用品、纳米技术诊断试剂盒等纳米技术为核心技术的纳米产品的研发活动。需要联合建立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企业为广州市黄埔区内运行良好的企业,为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该企业所在地与广纳院过渡区办公地址之间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5公里。
2.该企业具备疫苗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具备不低于1条已经建成的疫苗生产线,年产疫苗能力不低于7000万人份。
3.该企业拥有完整的疫苗研发、生产、检测、销售等一体化运行管理管理团队及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和/或标准操作规程。
4.该企业能够提供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场地及实验室建设中所需要的配套公共设施(如用电、用水、用气、环保、消防等),面积不低于500m2(含污水处理场地)。
5.由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为共同建设,拟投入费用为3000万元人民币,广纳院出资2600万人民币,该企业需要承担约4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费用。
6.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成后,由该企业负责具体的运行和管理,因此,该企业需要有二级或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经验,并拥有相应的管理团队和规章制度。实验室建设和日后的运行管理中,广纳院主要肩负监管责任。共建实验室双方拥有同等优先使用该实验室的权利。
项目内容:
1.招募有能力的企业共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拟合作企业为广州市黄埔区内运行良好的疫苗生产型企业,该企业与广纳院过渡区办公地址直线距离不超过15公里。
2.合作企业要求:合作企业条件需满足前述“1-6”项要求。
3.合作期限:10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4.实验室拟建设场所物业性质:满足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要求。
5.实验室拟建设场所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10年或以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确保广纳院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顺利,建成后能够正常良好的运转,广纳院计划与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斯公司”)合作共同建设该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室拟建设地点位于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内(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崖鹰石路9号C栋5层、2层、1层和地下-1层),具体原因及相关说明如下:
1. 瑞贝斯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崖鹰石路9号,与广纳院过渡期办公地直线距离不超过10公里,交通方便,便于实验室建成后双方日常工作的开展。
2. 瑞贝斯公司为疫苗生产企业,拥有疫苗生产相关的资质、相关硬件设备(仪器设备和GMP车间)和运行管理团队,年产疫苗能力达到7500万人份。
3. 瑞贝斯公司可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提供符合要求的、面积不低于500m2的场地,并且可承担一部分的建设费用(400万以内)。
4.瑞贝斯公司目前拥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有运行和管理实验室相应的团队和经验。在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成后,瑞贝斯公司愿意承担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5. 经过实地调研,目前广州市黄埔区内未发现更优的合作企业。
基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实验室合作运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崖鹰石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2、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范智军 工作单位: 广东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张木利 工作单位: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文燕 工作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谢小妍 工作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郭锦贵 工作单位: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供应商地址与广纳院过渡期办公地直线距离不超过10公里,地处位置符合采购人要求,且周边交通方便,便于实验室建成后双方日常工作的开展。

2.该供应商为运行良好的疫苗生产型企业,具备疫苗生产相关的资质、相关硬件设备和运行管理团队,年产疫苗能力符合采购人需求。

3.该供应商拥有完善的疫苗研发、生产、检测、销售等一体化运行管理管理团队及相关运行管理制度或标准操作规程。

4.该供应商能够提供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场地及实验室建设中所需要的配套公共设施,面积符合采购人需求。

5.目前广州市黄埔区内未发现更符合广纳院需求的合作运营单位。

综上,专家小组认为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瑞贝斯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实验室合作运营服务。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D栋        

联系方式:陈小姐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董小姐,020-87688289、8777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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