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提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1.5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qyzb-sg2023【hm】004
预算金额371.56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819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丽伟139996853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提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SG2023【HM】004 
    项目名称:伊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提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15630.13  
    最高限价(元):3715630.1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提标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15630.1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臭气收集设备安装2套、脱泥污水设备1套、新建药剂间及设备间三间、排放口改造等;对淖毛湖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臭气收集设备安装1 套、脱泥污水设备1套、沉淀调节池一座、编制突发应急预案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4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公告在规定媒体发出之日止,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5)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联系方式:18999680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13999685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丽伟
电 话:1399968531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伊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提标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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