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产500套件机床结构部件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679.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产 年产500套 套/件机床结构部 件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产500套/件机床结构部件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平湖 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工业区开 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 产500套/件机床结构部件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7524.9万元,工程概算2752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5048.8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 用地面积约35.82亩,新建2幢高层标准厂房,1幢甲类仓库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5790.0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31680.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9.22平方米,总计容面积68988.67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2.89,建筑密度44.6%,绿地率 15.1%。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消防、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室外绿化景观、智能化、交安设施等配套设施等。 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北侧,福善线东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产500套/ 件机床结构部件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 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具体施工、设计、采购、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及界面见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控制价 12679.4754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600日历天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 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 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 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 绩)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 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 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 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 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R 上述条款3.12-3.15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 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 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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