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C-2 项目场地平整标段补遗、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人/被邀请单位: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0.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修改为“可以调整”。
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条款:
10.18 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 《关于在科学城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的通知》(科城办〔2022〕11 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关于印发<科学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城办〔2023〕20 号)的相关规定;(2)月进度款支付应按中物院财务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财务【2023】76号文及《2024年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工作方案》执行;(3)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中标人应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资金监管办法》(财务〔2020〕78号)的规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1、补充条款 21.1“执行《科学城落实〈绵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科城办[2016]1号文)”修改为:“ 执行《关于在科学城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的通知》(科城办〔2022〕11 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关于印发<科学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城办〔2023〕20 号)”。
2、删除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 16.2.2中“备案科”的描述
3、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3.2.1(2)中“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4、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12.4.1付款方式 中,增加以下条款:注:月进度款支付应按中物院财务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财务【2023】76号文及《2024年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