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4个品种外协加工(XJ022111900099)
产品外协加工制导控制尾舱对接框前支撑体组件后支撑体组件控制舱体吊耳座尾翼骨架舵翼固定块尾螺制导舱体尾翼固定座连接器支架水平翼骨架舵翼转轴驱动块前吊挂后吊挂打样零件产品防护生产作业计划调整通知书制表会签栏工序外协加工军品外协加工科研试制产品军贸产品工装核心零部件工序外协件加工零件机加类工序外协供方打样材料打样件表面处理特种加工生产加工工序外协计划机加图纸铁屑焊渣飞溅物疤痕物工艺加工外协零部件首件鉴定首批鉴定产品质量检测装配原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加工成品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资料搬运仓储包装内在质量产品标识状态检查装备质量管理工艺评审关键件质量控制产品质量评审技术状态管理产品审核生产线生产场地检验规范作业标准书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验收规范更改通知书库存品量具数控软件首件检验测量产品过程检验防护管理返修品让步使用品理化检测报告后续加工用户使用试验人工能源辅料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供应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下支撑块侧支撑块前翼信号处理电路板安装壳体接口电路板安装壳体二次电源板安装壳体兵器工序外协产品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挂账后付款
保证金:500.0元
联系人:郑松林
联系方式:13357213817
微信图片_20221111234025.jpg 微信图片_20221111234025.jpg zhangzhen@861china.com外协管理办法.zip zhangzhen@861china.com外协管理办法.zip 【普通】2023年外协比价清单.xlsx 【普通】2023年外协比价清单.xlsx 【普通】外协加工采购比价方案1110].docx 【普通】外协加工采购比价方案1110].docx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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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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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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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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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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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导控制尾舱对接框 | 服务类 | 600.0件 | 240.0件 |
2 | 前支撑体组件(含前上支撑体和前下支撑体) | 服务类 | 800.0件 | 240.0件 |
3 | 后支撑体组件(含后上支撑体和后下支撑体) | 服务类 | 650.0件 | 210.0件 |
4 | 控制舱体 | 服务类 | 400.0件 | 160.0件 |
5 | 下支撑块 | 服务类 | 1600.0件 | 480.0件 |
6 | 侧支撑块 | 服务类 | 6000.0件 | 1800.0件 |
7 | 吊耳座/G | 服务类 | 1700.0件 | 510.0件 |
8 | 前翼 | 服务类 | 6600.0件 | 2160.0件 |
9 | 尾翼骨架 | 服务类 | 4400.0件 | 1440.0件 |
10 | 舵翼 | 服务类 | 7200.0件 | 2160.0件 |
11 | 尾螺 | 服务类 | 800.0件 | 240.0件 |
12 | 制导舱体/Z | 服务类 | 1600.0件 | 480.0件 |
13 | 尾翼固定座 | 服务类 | 7200.0件 | 2160.0件 |
14 | 信号处理电路板安装壳体 | 服务类 | 600.0件 | 240.0件 |
15 | 接口电路板安装壳体 | 服务类 | 600.0件 | 240.0件 |
16 | 二次电源板安装壳体 | 服务类 | 600.0件 | 240.0件 |
17 | 连接器支架 | 服务类 | 600.0件 | 240.0件 |
18 | 舵翼固定块 | 服务类 | 1240.0件 | 372.0件 |
19 | 水平翼骨架(一) | 服务类 | 580.0件 | 232.0件 |
20 | 水平翼骨架(二) | 服务类 | 580.0件 | 232.0件 |
21 | 舵翼转轴 | 服务类 | 1200.0件 | 480.0件 |
22 | 驱动块 | 服务类 | 310.0件 | 124.0件 |
23 | 前吊挂 | 服务类 | 135.0件 | 45.0件 |
24 | 后吊挂 | 服务类 | 135.0件 | 45.0件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11-20 11:30:00
结束时间 2022-11-27 21:2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22
23:40
外协管理表单.xlsx
QQ浏览器文件服务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表单目录1234567ACDEG |
号2 | 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外协加工报价单 | |||||||
34 | 报价单位: | 加工报价(含税13%,含运费) | 加工报价(含税13%,含运费) | 加工报价(含税13%,含运费) | ||||
56 | 序号 | 产品名称及图号 | 加工工序 | 产品数量 | 工时定额(小时) | 加工单价(元/小时)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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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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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 | |||||||
19 | 5 | |||||||
20 | 5 | |||||||
21 | 5 | |||||||
22 | 合计 | |||||||
23 | 3 | |||||||
24 | 3 | |||||||
25 | 3 | |||||||
26 | 3 | |||||||
27 | 3 | |||||||
28 | 3 | |||||||
29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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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口格式转换
1目的工序外协管理办法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工序外协管理办法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指在公司现有的设备、工艺条件等能力不能满足产品或零(部)件(以下简称工序外协件)加工,或无法保证交付节点及质量要求的情形下,利用社会资源完成生产加工任务,并按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的一种制造方式。3.1工序外协加工3定义和原则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军品、科研试制产品、军贸产品、工装等零部件的工序外协加工管理。2范围规定公司产品零部件工序外协加工的职责、条件、流程等管理要求。
小核心:Ⅰ、Ⅱ类零部件确保自制或有自制能力,确保核心零部件核心制造能力。“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原则:竞争性原则:对数量大、价格高、加工难度大、加工周期长、原材料保供风险大、质量风险大等工序外协件,实施“主辅备”策略,应当组织至少2家以上(含2家)供方同时生产,以推动质量、进度、价格竞争,降低进度、质量风险。3.3基本原则根据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及加工经济性,按产品性能及结构、工艺技术能力进行分类,共确定了Ⅰ、Ⅱ、Ⅲ、Ⅳ等4类零件。其中,Ⅰ类:零件为关重件,或产品附加值高;Ⅱ类:零件产品附价值较高,或为通用类零件,具有良好的规模效应及经济效应;Ⅲ类:零件不属于通用类零件,不具备规模效应;Ⅳ类:零件产品附价值及特性要求低、结构简单。3.2加工零件分类
4.1.1待考察供方确定4.1供方准入4外协供方管理开放型:在工序外协供应商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专业化:工序外协供应商加工专业能力各有不同互为补充并实施专业化管理。大协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工Ⅲ、Ⅳ类非关重零部件,降低生产成本和周期。
c)保密资质、军工承制资质(涉及秘密事项必须)b)《质量体系认证证书》a)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件拟选外协加工供方单位提供相应资质,包括:4.1.2提供基本资质通过产品设计部门、各单位、客户及周边资源整合推荐或供方自荐形成。
4.1.3成立评价组h)其它证明性材料g)主要股东关联企业名称及占股f)“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e)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d)设备加工能力清单
c)设备和工装能力;b)生产工艺水平;a)供方的资质能力;4.1.4.1评价组对拟选外协加工供方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以下方面的内容:4.1.4进行现场考察生产管理部门对拟选外协加工供方进行资质审核,填写《工序外协供方基本情况表》(附件1)后,组织质量管理部门、工艺技术部门、财务部门、顾客代表等一起组成外协加工供方评价组,必要时产品设计部门、工时定额部门、保密办公室应当参与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集中现场考察,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I)财务状况,保密、保卫及环保水平。h)质量管理体系水平;g)人员资格能力;f)关键过程及特殊过程控制能力(需要时);e)生产过程控制能力;d)产品检测能力;
c)有外资背景或外资股份;b)未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a)经营资质中没有相应范围;4.1.4.2现场考察中,发现以下情况的,应当中止考察,视同为不合格: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函询考察或电话/视频会议形式考察。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考察内容进行专项分工,确保重点考察到位。
考察结束后,生产管理部门召集评价组成员分别进行评价打分,形成《工序外协供方现场考察评价表》(附件2),形成评审最终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1.5召开评价组会议g)其他情况。f)发生过失泄密事件;e)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人近三年有犯罪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d)财务状况较差,固定资产原价(机加类低于500万元、其他类低于50万元);
4.2.1打样选择4.2供方选择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工序外协供方准入审批表》(附件3),附《外协供方现场考察评价表》一并报送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和顾客代表审批。批准同意后,将该供方纳入到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统一管理(按年向供应商管理部门更新报备)。4.1.6报批报备评价组评审不合格的,年内不得组织重新评审。评价组评审基本合格的,经过整改重新申请,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评审。
b)生产管理部门在确定外协加工任务分配过程中,应当实施“主辅备”策略,对其他质量、进度保证能力更强的供方,打样合格后,可以依据以上价格进行生产安排,对数量较大,进度影响至关重要的零件产品,原则上应当选择至少两家(含两家)供方进行外协加工(单品种零件数量超过500件,且总额超过100万元)。a)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比价审批表和阳光七采平台比价记录,综合各方面因素,拟定年度《外协加工任务分配表》,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4.2.2加工选择c)外协厂家从研发阶段即参与产品试制,签署有研制协议的且试制符合质量、进度、保密等要求,同类外协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纳入比价供方范围内,且无需再进行打样。b)打样材料原则上供应商自购,特殊情况的可履行相关手续后从公司购买。a)为均衡公司工序外协加工的质量、效益,公司可根据需加工产量,工艺技术部门在Ⅲ类以上零件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零件,由相关有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能力确认打样,供应商提交打样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与打样件相匹配的加工工艺(含使用的设备和加工工时)。
4.3供方的绩效评价因特殊加工过程和生产进度要求,现有合格供方单位无法承制的生产工序,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顾客代表审核批准后可以选择非合格供方进行承制。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后续该类加工过程的任务量以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该类加工过程的供方考察程序。4.2.3名录外选择以上从计划提出到供应商选择与确定的过程,应当与顾客代表充分沟通,最终结果报备顾客代表单位。d)表面处理、特种加工工艺等工序外协加工,若具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可通过议价程序确定价格,经议价审批流程审批后执行。c)对临时性紧急科研零部件工序外协,可通过议价程序确定价格,经议价审批流程审批后执行。
年度绩效得分=Σ季度绩效得分/累计供货季度每年底对供方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生产管理部门汇总季度绩效评价结果,形成《年度供方业绩评价报告》(附件6)。年度业绩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调整的依据。4.3.2年度绩效季度绩效评价根据各供方的产品质量状况、交付进度情况、服务到位情况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实施扣分制,其中包含产品质量,交付进度与服务,技术工艺执行情况,顾客代表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绩效评价。每季对供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方法按照《工序外协供方季度绩效评价标准表》(附件4)进行,由生产管理部门汇总绩效得分,每季填写《工序外协供方季度绩效评价统计表》(附件5)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向主管公司领导报告审签。4.3.1季度绩效
c)较高风险供方:(70分~79分):基本合格供方,评价组提出整改要求,生产管理部门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方从质量、进度、服务与支持、现场、技术等方面进行改进,并经现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加工。现场验证依据《工序外协供方现场考察评价表》进行打分,打分超过80分即为验证合格。季度评价为较高风险供方同等执行此条款。b)较低风险供方(80分~89分):合格供方,可继续进行生产加工。a)低风险供方(≥90分):推荐年度评优,可加大供货比例或给予付款政策的倾斜。根据《年度供方业绩评价报告》的综合评价得分,判定并识别供方风险,其中较高风险和高风险的需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4.4.1风险识别和控制4.4绩效结果运用
4.4.3供方退出b)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或供方在财务部门结算前)应当汇总《质量处罚明细》(附件8)、《进度处罚通知单》(附件9)以及其他处罚情况统计形成《工序外协加工处罚情况统计表》(附件10)报财务部门,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a)年度推优:生产管理部门推荐候选供方,推荐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前10%(1-3名)的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为年度优秀供应商。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征求顾客代表意见,确定最终名单。4.4.2供方奖惩与供方进行生产进度、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沟通,通过《备忘录》(附件7)的形式进行记录。d)高风险供方(<70分):不合格供方,取消供货资格。如为独家加工能力的可暂作为过渡供方,同时选择新供方。
5.1生产单位或生产管理部门为完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任务或临时科研任务,经过充分评估,公司内部不具备完成任务的条件时,提出外协加工申请。提出单位必须充分说明工序外协原由。5工序外协计划管理c)本办法发布后,原有供方管理出现准入考察中除财务状况要求外的不合格的情形,或者在1年内未达到准入财务状况要求以及3年内无业务合作的。b)违反商务合同及质量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的。a)绩效评价为70~79分的供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者绩效评价<70分的供方,为不合格供方,生产管理部门应终止其供方资格。有特殊情况、独家加工能力的可暂作为过渡供方,生产管理部门应启动新供方开发计划,另行选择新供方。出现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再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由于军品外协加工的特殊性,外协加工最高限价参考同类加工的市场价格,兼顾维护其特殊性,适应军品的商品属性,保护国防资金使用的效益。6.1最高限价的确定6工序外协比价管理5.4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序外协计划,依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拟定《工序外协加工生产计划表》(附件12),明确数量、节点,下发给供方。供方出现明显质量、进度等问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应当对合同计划执行数量进行调整,并以《工序外协生产计划调通知书》(附件13)的形式进行通知,结算时以实际实物验收单为准。5.3临时外协经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工序外协加工申请审批表》(附件11),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5.2外协计划申请由生产管理部门按照产品分工目录,组织部门分厂充分排产和讨论后,提出拟外协清单,拟定外协决策材料,经公司有关会议通过后,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后续生产过程中提出的外协申请为临时外协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书面审批。
6.2.4集团办公室依据比价方案确定比价结果,经比价审批流程审批后执行。6.2.3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比价品种,编制比价方案,经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6.2.2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报价方填写《工序外协加工报价单》(附件14)加盖公章后上报报价资料。原则上通过阳光七采平台进行公开比价。对于加工难度大的零部件,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专业分工和优先顺序进行选择推荐。6.2.1除特殊情况外,外协采购项目加工金额≤5万元的采购方式可通过议价的方式确定,外协采购项目加工金额>5万元的采购方式应为比价采购。6.2比价实施外协加工最高限价价格以内部加工价格与市场行情底价孰低确定,特殊情况可经制造物流部、工艺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讨论后共同确定,报总会计师审批通过后执行。
7.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文件《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工序外协管理手册1.0版》(云箭产字〔2020〕117号)同时废止。7附则c)因考虑多方因素适当增加投入,投入不足一批或者零部件超出数量不超过总数的5%的不属于超合同范围内,可直接按原合同报销。b)对于外协主辅供方一方因自身质量、进度原因造成合同加工数量调整减少,导致另一方加工数量增加,另一方方可以直接按原合同进行结算,但同品种结算总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同品种多家供应商合同总数的5%,结算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工序外协生产计划调通知书、实物验收单),并经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批。a)对于上年度存在同产品同工序外协的,且经比价程序的,本年度可不重新组织比价,可根据产品数量、成熟度直接组织与原外协厂家议价,原则上降价幅度不低于3%,议价不成的应重新组织比价,比价两年后必须重新进行比价。6.3价格调整
8附件7.2本办法由制造物流部负责解释。
法定代表人:委托方(甲方):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密级:密级★保密期限合同密级:密级★保密期限合同编号:附件15工序外协加工商务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现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合同签订地:湖南省辰溪县。住址:法定代表人:承揽方(乙方):住址:
2.合同履行保证1.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价格、金额
3.质量和技术要求2.5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要求履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赔偿金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金额。2.4合同执行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成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2.3履约保证金标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2.2保证金分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质量协议中相关条款要求收取(按年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收取)按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乙方需完成履约保证金的收交,支付形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由乙方公司账户打入甲方公司账户),办理履约保证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履约金交付的且在甲方不存在未结货款的,甲方有权减少合同数量,直至取消合同。2.1为了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执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收取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来确保合同乙方的履约能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履约保证生效。
4.2对零部件应清洗防锈,清除铁屑、焊渣、飞溅物、疤痕物、油渍;4.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外协加工生产交付管理规定》、《外协加工工艺管控规定》,使用合格的设备和工艺加工产品;4.生产交付要求3.3外协供应商应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产品图与技术要求,编制所承担工序的工艺规程(必要时含使用的设备和加工工时),工艺编写后应当应履行审批程序,并由工艺技术部门进行审签,必要时应进行工艺评审。审签后的工艺具备与我公司工艺具备同等作用。工序外协零部件首件鉴定和首批鉴定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3.2产品质量检测按照云箭集团外协件检验验收相关要求执行,质量问题处罚按照《外协加工质量协议》执行,出现交付质量问题,影响甲方装配或交付客户的,甲方有权直接调整本合同约定的作业数量,直至取消本合同。3.1产品符合图纸资料、技术协议的要求。甲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6.1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外协零部件原材料或毛坯。加工完成后,将自检合格的加工成品运输并卸载在甲方指定地点,由此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由第三方公司送货的,该公司人员送货行为视为乙方行为。6.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承揽本合同产品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甲方下达的月度计划中规定的交付日时间和数量予以交付。5.交货时间和数量4.4乙方未履行核实义务,使用模糊、过期图纸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应向甲方承担修理、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的责任。4.3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图纸和技术资料,如发现图纸有误或模糊须立即向甲方核实查清;
7.4甲方在入库后或后续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予以无条件返修,并承担重新送货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运输、搬运、仓储等费用及迟延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在履行告知义务后,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可自行处理,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价格和处理不合格产品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无异议。7.3甲方按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验收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判定合格与否。7.2乙方须对产品100%自检,并随货提交产品检验原始记录给甲方;货到甲方检验区后,甲方按照图纸、工艺规程等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甲方按照产品验收规范进行检验,出现整批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产品,直至解除合同。7.1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当日改正。两次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改正的,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检验6.2在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产品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如因承运人原因致使货物损毁的,由乙方进行索赔,甲方只以实际验收合格入库的数量作为和乙方结算的依据。
10.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甲方每月根据总体计划安排,将本合同中的产品交付日期以月度计划(订单)的方式下达给乙方,月度计划(订单)经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回传确认生效,超过3天不回传视为乙方确认生效。9.月度计划(订单)生效确认方式8.2结算期限:货到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并在甲方入账后,甲方于2个月内支付100%货款。8.1结算总价:按照实际承制的产品数量进行结算,扣除相应的质量处罚、进度处罚及其他处罚款项。8.结算方式和期限
11.1.1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的上限为未履行的合同部分金额,但因军品特殊性,上级合同取消造成的合同中止的,甲方支付已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用。对于多供方承制同一产品的,另一方进度质量优先导致的乙方年度加工任务量少于合同数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1.1甲方的违约责任11.违约责任10.3乙方违反本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两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10.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加工、销售。10.1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产品研发、技术更新等,无论进行开发设计、产品研发、技术更新的是乙方还是甲方,相关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及技术配方等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单独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合作期内仅有权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而使用上述知识产权,超出本合同项的范围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1.2.5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检验量具、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1.2.4乙方交货延期的,每延迟一天,按迟延货物合同价款的2‰-5‰承担违约金;若乙方延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影响甲方装配或交付客户的,甲方有权直接调整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委托加工数量,直至取消本合同。11.2.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迟延交付的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11.2.2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不符合约定时,对于超过约定的数量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费用增加甲方不承担责任;少于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引起交货迟延及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责任。11.2.1乙方未按合同或月度计划(订单)规定的质量、进度交付产品或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11.2乙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产品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对方后【5】日内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并交予对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该方的违约责任,但不能证明该违约行为系不可抗力所致的除外。12.不可抗力11.2.9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3日内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的乙方费用及甲方对乙方所有的债权中直接予以扣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11.2.8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的所有图纸、技术资料及所知悉的甲方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存留、转移或泄露,乙方不得将按甲方图纸、技术资料生产的产品部分或全部转移、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为其他同行业厂家生产相同的产品;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甲方经查实后可以拒付货款、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100万元/次承担违约金。11.2.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产品,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11.2.6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并取消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5.1乙方的主营业范围、主生产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15.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产品完全交付,履行完合同内容为止。14.合同有效期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外协件质量协议1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5.4乙方签署本合同,视同完全理解、认同和执行甲方的《外协件检验验收管控规定》、《外协加工质量协议》、《外协加工生产交付管理规定》、《外协加工工艺管控规定》等规章制度,并作为本合同执行的约束条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15.3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的备忘录,涉及工艺、进度、质量约束条款的,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15.2原则上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二次外包,由于生产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需对部分非关键工序进行外包的,需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键工序严禁二次外包),未经同意私自二次外包,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取消合同。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外协件的质量保证。外协件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工序协作的产品(原材料或毛坯件由甲方提供或指定)。如无相反约定,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要求对提供给甲方的零部件质量承担责任。2.适用范围为了稳定的提高乙方产品的质量,及时有效地处理存在的问题,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本着保证质量、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实施细则》、《空军装备采购合同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1.目的乙方(供方):甲方(需方):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空军装备采购合同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装备质量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本协议执行下列法规、标准规范等。凡注明日期或版次的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协议。凡未注明日期或版次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协议。
GJB1710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GJB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1269工艺评审GJB909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GJB908首件鉴定GJB907产品质量评审
3.3乙方的供方也应按照GJB9001C(或GB/T19001)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乙方按规定对供方进行监督或审核。3.2乙方应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按要求开展内部审核。必要时,接受甲方的现场审核,并为甲方实施审核提供必要条件。3.1乙方应按GJB9001C(或GB/T19001)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3.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GJB5711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GJB3206技术状态管理
3.7甲方质量管理部门和签订外协合同的业务部门(以下统称采购部门)代表甲方行使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职能,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供应商质量负责人(质量主管领导)”名单,包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微信等信息,以便必要时交流、沟通。3.6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评审,并不影响和免除乙方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对交付给甲方的所有产品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3.5乙方对甲方在质量体系审核或产品审核中提出的整改和建议项目应立即实施整改,并在15日内向乙方质量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甲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如发现乙方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供货资格直至整改验证合格。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情况。供货出现批量性不合格或质量异常波动时;3.4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质量体系审核或产品审核,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确保供货质量满足要求:
4.1.3乙方的工艺、生产线发生重大调整,以及生产场地等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报告变更情况,由甲方工艺技术部门组织对变更后的首批产品进行相应的零部件鉴定。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合格后方能批量供货。4.1.2乙方编制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工艺和检验文件,在批准前应邀请甲方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工艺评审和会签。当文件变更时,乙方应在变更前书面提交《工艺变更申请书》(附表1),经甲方工艺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4.1.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图样编制工艺、检验规范、作业标准书等技术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审签,文件变更后应再次得到批准。4.1技术状态管理4.生产过程控制要求3.8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有关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且认可甲方依据这些规定对乙方所作出的评价结果。
4.1.9乙方应对无效文件按作废处理,适时销毁并建立监销记录,需要保留参考时应明显标识。4.1.8乙方现场使用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验收规范等质量文件应现行有效,并满足产品技术状态管理要求。4.1.7甲方采购部门代表公司行使沟通管理职能,甲方的技术文件、管理要求等由甲方采购部门统一书面传递《文件交接单》,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接收的文件或口头的要求均视为无效。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4.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图样、验收规范、样品、更改通知书和乙方自己编制的工艺、作业指导书等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以防止技术文件的缺失和无效文件的误用。4.1.5当甲方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或标准发生变更时,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合同期内的在制品和库存品提出处置意见。乙方按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实施更改,并按要求及时对在制品和库存品进行处置,对未按甲方要求实施处置的在制品和库存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1.4当产品的标准不易用文字表述需要选定“样品”的,由甲、乙双方技术、质量人员和顾客代表共同现场选定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标识、注明执行期限,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样品”标准。因技术原因需变更“样品”的,应重新选定样品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乙方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新产品首批生产;乙方生产场地发生变化;产品生产停产一年以上重新复产;关键过程或特殊过程工艺更改;4.1.10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都必须申请甲方进行首件或首批(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零件鉴定:
4.4工序的管理4.3.2乙方应按工艺配备设备,设备应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保留精度鉴定记录,必要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4.3.1乙方应按工艺配备完整的工装(包括刀、夹、模、量具等),并按周期进行管理,保留相关记录,必要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4.3工装设备管理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原材料、毛坯或半成品。4.2原材料管理
4.5.1乙方应按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出厂检验规范(包括检验项目、方法、数量、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等)并经甲方确认,作为出厂检验的依据。4.5检验过程的管理4.4.4乙方应对生产使用的数控软件进行确认,保留确认记录,并纳入工艺文件进行管理。4.4.3乙方应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确认报告及试验记录应报甲方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当特殊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如:设备、工艺参数变更),需对特殊过程进行再确认,再确认的结果应报甲方审查备案。4.4.2乙方应实施首件检验,并对首件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保持首件检验的结果。4.4.1乙方的一线生产员工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操作、测量和记录。
4.6.1乙方应建立不合格品审理系统,确定具有不合格品审理资质的人员,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审理,不得擅自放行不合格品。4.6不合格品管理4.5.5乙方应按检验规范的要求实施检验并保存记录,必要时,接受甲方检查。4.5.4乙方应按检验规范要求配备量具,量具应周期检定合格。4.5.3乙方检验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能正确使用测量工具,掌握产品测量、判定和记录的要求,确保独立行使检验职责。4.5.2乙方应按其编制的检验规范要求实施产品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满足甲方的要求。
4.7产品标识及防护管理4.6.6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加工、装配过程中被甲方判为不合格,需翻检、返工、返修的,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处置方案执行。4.6.5乙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废品,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将废品标识后随同批次交回甲方,严禁自行处置废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6.4乙方的返修品或让步使用品,在向甲方交付前,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让步使用审理申请,经甲方审理批准后方可让步使用,不合格品审理单随产品提交甲方验收。4.6.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审理可返修的,必须向甲方提出返修申请及返修方案,经甲方采购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4.6.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以进行返工的,由乙方自行返工,但返工后必须提交检验复验,并保留复验记录。
5.1乙方交付产品时,甲方按编制的入厂检验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对其它有风险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如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协商的相关协议执行。合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用于破坏性检验(试验)的产品,必须按产品批次号或炉号提交试棒/试块用于材料性能的检测。5.产品的交付条件和验收4.7.4包装质量要求与产品质量要求等同,乙方交付产品的包装应满足产品防护的要求,保证产品无碰伤、压伤、划伤等质量问题,否则甲方拒收。4.7.3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技术要求在产品规定的部位作出明显的厂家标识,以便质量责任的追溯。4.7.2乙方应建立、实施批次管理程序,按甲方的编批要求组织生产,严禁混批,否则甲方拒收。每批次供货产品在提交的零件质量检查报告中必须注明该批产品的批次号。4.7.1乙方应建立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有效区分产品和产品状态的目的。
5.7甲方的检验/试验结果及让步接收,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交付产品的质量责任。5.6对于拒收产品,甲方以产品拒收单的方式告知乙方交验人员(乙方无人来时由甲方采购部门负责通知),乙方在接收到产品拒收单后及时对拒收产品进行处置,否则发生产品损毁、遗失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5对于部分不影响甲方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品,乙方可提出让步使用申请,甲方根据让步使用品审理结果接收产品。5.4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检验不合格时,如果不合格品可以返工、返修的,经乙方认可,可委托甲方实施返工、返修,乙方承担返工、返修费用。5.3乙方提交的产品不满足甲方验收规范的要求、且在交验前未办理让步使用申请手续的,或将让步使用品混入合格品中提交验收的,甲方拒收产品。5.2乙方交付产品时,必须随产品分批次提交产品零件质量检查报告单、理化检测报告、标识等质量证明文件(让步使用品必须提供让步使用审批手续),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6.5在检验、后续加工、装配、用户使用等过程中,因乙方交付的产品导致质量问题需要乙方整改,甲方向乙方书面传递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甲方将对乙方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和验证(必要时到乙方现场进行)。6.4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后应及时到甲方现场对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处置,否则,甲方将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3乙方提交的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合格,需要翻检、返工、返修的,由甲方采购部门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施单位,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翻检、返工、返修、报废损失等费用。6.2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应及时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对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处置。6.1在检验、后续加工、装配等过程中发现因乙方交付的产品导致质量问题,需要乙方现场确认、处置的,甲方生产管理部门及时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并对电话、传真的内容进行记录、备案。6.质量问题的处置
7.2质量责任追究7.1.2甲方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或法规标准有强制性要求的,乙方执行不到位,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承担全部质量责任。7.1.1因甲方产品相关质量要求提出和传递不正确或不明确,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承担全部质量责任。7.1质量责任界定7.质量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6.6发生产品报废的,乙方承担报废产品的材料费用(含前期的所有工序的加工费),甲方不再支付报废产品的加工费,同时不免除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处罚。
7.2.2经济处罚7.2.1.4乙方前期技术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整改措施无效或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复发生的,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直至取消供方资格。7.2.1.3乙方关重工艺、生产场地等生产条件发生变更未经甲方批准的,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直至取消供方资格。7.2.1.2乙方未按要求实施、落实甲方书面传递的产品技术状态变更的,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直至取消供方资格。7.2.1.1乙方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过期无效的,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直至取消供方资格。7.2.1质量保证能力处罚
7.2.2.3乙方提交产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被拒收的,处3000元/批罚款;连续第2次提交批因同类问题被判拒收的,处6000元/批罚款;连续第3次提交批因同类问题被判拒收的,处12000元/批罚款,并以此类推。c)对不合格品恶意返修,造成质量隐患的,处以涉及的相关批产品的3倍总价处罚,并进行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同时不免除后续及终身责任追究(6.1,6.5,7.2.2.7条款)。b)提交超出让步接收范围的不合格品。a)乙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时,未随产品分批次提交产品零件质量检查报告单、标识、批次号等质量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虚假的质量证明文件、数据,处罚3000元/批的罚款。7.2.2.2乙方交付的产品在入厂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处相应处罚:7.2.2.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更换原材料,处乙方10万元/次罚款。
7.2.3.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不仅要承担质量处罚,还要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额外损失。7.2.3质量索赔7.2.2.7因产品的特殊性,乙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终身制,即不因乙方退出供货体系而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7.2.2.6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后工序加工、装配、试验、售后等过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7.2.2.5乙方对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被甲方确认整改无效的,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直至取消供货资格。7.2.2.4乙方产品不合格申请办理让步使用的,若交验批为抽样检验,让步接收批折价1%-5%结算,最低不低于200元/批。若交验批为全数检验,让步接收件折价2%-5%结算。让步接收不免除后续返工返修责任。
8.行政处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7.2.4.2乙方收到考核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以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书面回复甲方质量管理部门。5日内无异议,则视为乙方认可处罚、索赔结论。7.2.4.1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形成《供方质量处罚通知单》,并书面传递给乙方。其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质量管理部门审定索赔范围、明细及金额,甲方考核扣款直接从乙方货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7.2.4质量处罚、索赔流程7.2.3.3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被上级机关通报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甲方将向乙方全额索赔。7.2.3.2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加工、装配过程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原材料、人工、能源、辅料、返工、返修、报废等经济损失费用。
10.2质量保证金标准:为上年度供货金额或本年度预计年度供货金额的10%,其缴纳金额最少不低于2万元。10.1为了保证本协议的有效执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现金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少不低于2万元。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在甲方存在未结款项且大于质量保证金标准的,可以冻结相应标准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10.质量保证金乙方出现生产中弄虚作假,隐瞒制造缺陷、质量问题或隐患,出具虚假数据或结论,故意将不合格品交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情形时,造成装备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法律追责乙方出现故意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导致甲方产品出现重大、较大质量问题或重大质量隐患情况时,甲方有权按《装备质量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请乙方上级主管机关对乙方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以行政处分。
12.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12.1本协议是采购合同的附件,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2.协议生效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判定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最终判定权。11.质量争议的处理10.3如乙方被停止供货,在停止供货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发生,质量保证金在供货停止满6个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为规范公司各领域业务活动,预防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问题,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廉政合同
二、甲方责任(四)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举报。(三)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私下单独交易,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二)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定;(一)双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五)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供应、生产加工等经济活动;(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三)不得接受或要求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二)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也不得向乙方借款私用;不得因个人原因使用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或其它办公用品;(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贵重物品等,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应遵守以下规定: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或其它办公用品;(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贵重物品等;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三、乙方责任(七)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乙方、其它单位和个人对合同谈判、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举报,设置举报信箱和电话(举报信箱:jjjc@861china.com;举报电话:0731-86137456),根据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六)不得有其它违背廉洁规定的行为;
双方一致保证信守廉洁合同,并同意:四、违反廉洁合同的处理(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有关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五)不以任何其它不正当手段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金钱、实物等往来;(四)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以任何方式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其它事项(五)对乙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当事人,甲方有权告知并建议当事人所在单位纪委或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四)因乙方违反廉政合同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低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因乙方的行贿行为或其它违反廉洁约定的行为,导致甲方多支出的各类成本费用、甲方为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办案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等支出。(三)如乙方(或委托他人)有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有其它违反廉洁合同的行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与其合作关系。(二)乙方人员主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且经查证属实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一)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合同,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对有受贿索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视情况同时给予扣发绩效、奖金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项目协作配套保密协议书(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与相应业务合同一并存档管理。(三)本合同有效时间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业务合同的有效时间。(二)对违反本廉政合同行为的处理,不免除相应业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双方保证已全面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人员知悉其所应承担的廉洁责任。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参与协作配套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与确认;(一)甲方按照该项目合同规定的范围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书面请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产品等;一、甲方权利和义务本项目涉密等级为非密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乙方:甲方: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甲方所提供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在存储、使用、管理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保密,不得损毁、泄露和遗失;(二)对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或甲方拥有的涉密信息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并加强对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的存储、使用、管理和运输人员的保密教育,确保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的安全;(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做好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或甲方拥有的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四)甲方对乙方违反保密协议,致使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涉密产品或甲方拥有的涉密信息泄露、遗失或让第三方知悉,有权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三)甲方享有对提供给乙方的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存储、使用、管理和运输情况的知情权,若乙方不具备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的存储、使用、管理和运输等保密条件,甲方有权索回已提供的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
(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保密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附则(五)承担因存储、使用、管理和运输不当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法律责任。(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复制、转让甲方所提供涉密资料、涉密产品等所有资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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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 |
序号 | 代号 | 零件 | 产品数量 | 报价人分配比例 | 第一名分配数量(件) | 第二名分配数量(件) | 第三名分配数量(件) | 备注 |
1 | Z601Z.00-8 | 制导控制尾舱对接框 | 600 | 6/4 | 360 | 240 | ||
2 | Z601Z.00-03 | 前支撑体组件(含前上支撑体和前下支撑体) | 800 | 5/3/2 | 400 | 240 | 160 | |
3 | Z601Z.00-07 | 后支撑体组件(含后上支撑体和后下支撑体) | 650 | 5/3/2 | 325 | 195 | 130 | |
4 | Z601W.00-15 | 控制舱体 | 400 | 6/4 | 240 | 160 | ||
5 | Z601Z.00-22 | 下支撑块 | 1600 | 5/3/2 | 800 | 480 | 320 | |
6 | Z601Z.00-21 | 侧支撑块 | 6000 | 5/3/2 | 3000 | 1800 | 1200 | |
7 | Z601Z.00-19 | 吊耳座/G | 1700 | 5/3/2 | 850 | 510 | 340 | |
8 | Z601Z.00-15 | 前翼 | 6600 | 5/3/2 | 3300 | 1980 | 1320 | |
9 | Z601W.00-14 | 尾翼骨架 | 4400 | 5/3/2 | 2200 | 1320 | 880 | |
10 | Z601W.00-18 | 舵翼 | 7200 | 5/3/2 | 3600 | 2160 | 1440 | |
11 | Z601Z.00-36 | 尾螺 | 800 | 5/3/2 | 400 | 240 | 160 | |
12 | Z601W.00-3 | 制导舱体/Z | 1600 | 5/3/2 | 800 | 480 | 320 | |
13 | Z601W.00-13 | 尾翼固定座 | 7200 | 5/3/2 | 3600 | 2160 | 1440 | |
14 | KJ-1 00-1 | 信号处理电路板安装壳体 | 600 | 6/4 | 360 | 240 | ||
15 | ZWB9018.00-2 | 接口电路板安装壳体 | 600 | 6/4 | 360 | 240 | ||
16 | KJ-1 00-3 | 二次电源板安装壳体 | 600 | 6/4 | 360 | 240 | ||
17 | KJ-1 00-6 | 连接器支架 | 600 | 6/4 | 360 | 240 | ||
18 | ZWB5020.03-24 | 舵翼固定块 | 1240 | 5/3/2 | 620 | 372 | 248 | |
19 | ZWB5020.03-29 | 水平翼骨架(一) | 580 | 6/4 | 348 | 232 | ||
20 | ZWB5020.03-30 | 水平翼骨架(二) | 580 | 6/4 | 348 | 232 | ||
21 | ZWB5020.03-31 | 舵翼转轴 | 1200 | 6/4 | 720 | 480 | 仅慢走丝工序 | |
22 | ZWB5020.02-13 | 驱动块 | 310 | 6/4 | 186 | 124 | ||
23 | ZWB5020.02-28 | 前吊挂 | 135 | 6/4 | 90 | 45 | ||
24 | ZWB5020.03-5 | 后吊挂 | 135 | 6/4 | 90 | 45 |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注:此次委托加工的零件,原材料由询价人提供,下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也由询价人完成,报价人只负责机械加工部分,需热处理的,热处理前加工状态有尺寸要求,具体咨询技术人员。 |
其他要求:见《湖南云箭集团工序外协管理办法》(附件2)主要技术要求:见图纸及技术要求(获取图纸联系人:郑松林,13357213817;技术沟通联系人,吴雨霖,13667365410);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对产品工序外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比价,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比价。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附1件)。一、比价邀请工序外协加工比价方案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1.比价方案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二、比价报价联系人:王豫凤电话:13874444304邮政编码:410100材料寄送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2号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如在外地,可选择快递送达)。参与方式:阳光七采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中标单位分配比例在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中进行明确,但所有报价人必须接受最终确定的价格。4.报价应按邀请比价方的规定模板,按要求填写货物的单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3.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制作费、运保费、搬运费、服务费、保险费、检验费、商检费、税费(13%)以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2.本项目采用合同单价报价形式,按照暂定采购数量报单价。\"报价人\"系指向询价人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询价人\"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比价要求的加工内容(制造)(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需提供的材料(报价单每个品种独立询比价,其他材料一次只需提供1份)三、比价须知7.货币: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6.报价人须在本年度工序外协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或者在本年度内通过工序外协合格供应商准入审批;
2.比价文件的有效期:比价文件自开启之日起60天内有效。(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询价方发放的所有零件清单、图纸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回收销毁,不得复印、外传,否则后果自负。(6)比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洁制度和要求,否则取消资格。(5)近3年的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个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注: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时间为准。(4)报价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
4.报价人在阳光七采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询价交易-成交公告中(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进行公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比价文件。(4)比价文件其他要求:必须用A4纸牢固左侧胶粘装定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以供询价人存档备案。(3)比价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报价人的公章。(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被认定作废。(1)比价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人全权代表盖章。3.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评分标准满足比价文件关于技术、质量、交期等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固定资产为零为一票否决项。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打分情况,排序第一、二、三名的报价人分配额见工序外协产品比价清单,且三名报价人必须接受三者的最低价格作为最终合同价格,如有不接受的则按排序顺延;如最终只有两名报价人接受,则按60%、40%分配;后续因生产质量进度的原因进行数量或者加工供应商调整的,必须接受此次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评分(10分) | 1.此项总分为4分,提供近3年内,独立完成100万元 (含100万元)以上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得4分; 评分依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未提供不得分。2.此项总分为4分,根据报价人近3年财务状况进行横向比较,良好3-4分,一般1-2分,差0分。3.此项总分为2分,有保密资格和军工资质的各加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2 | 技术评分(20分) | 此项总分为20分。比价产品工艺编制规范合理(提供加工工时、加工设备、检验设备量具、工装夹具清单等),合理得4-6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0分);有准确加工工时清单得1-2分,不准确或未提供的得0分;有准确加工设备清单得1-2分,不准确或未提供的得0分;有准确检验设备及量具清单1-2分,不准确或未提供的得0分;有准确工装夹具图纸及清单得1-2分,不准确或未提供的得0分;为询价人当年或者上年度加工过该种产品的报价人得1-6分。 |
3 | 报价评分(70分) | 此项总分为70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每降低或升高1%,扣0.5分,(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平均数,其中报价为最高限价的85%-100%(含)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价格得分最高分为70分,最低分为0分。所有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的或者只有一家报价人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的,重新确定最高限价再次进行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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