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龙冠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04-12 17:00:00正文内容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A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A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北片区秀水三路与满贡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工程造价:42335.02万元
建筑规模:155946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4月12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工程范围

备注

土石方工程

1、合同范围内场平、清表、基槽坑挖填(含房间内土方回填)、人工修坡修底等工程,清、挖、夯(压路机分层碾压)填、运等 (不仅限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A区工程总承包(EPC)》、甲方的中标及相关文件规定、各类协议、会议纪要、发包人方对甲方的通知、指令、甲方的交底等文件约定的内容)。乙方已对上述相关资料详细阅读及取、弃现场运距、周边环境、土质、当地政策做了充分的了解,同意接受可能带来的风险;清表挖及外运和取土内运夯填:(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湿土、淤泥、清表、砍树等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及外运、其他相关物的保护、弃及取土区及运距确认、地块与村民纠纷协调及办理各种所需手续和承担费用等);
2、乙方按设计及甲方及相关人员要求完成本工程场平施工、地块上附着物清挖并外运;需回夯填土的挖运(含取土区的清表等)、整平及分层压实、机械二次转搬运及夯填等;乙方按设计及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基槽、基坑挖及填的土方调配和转运:(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湿土、淤泥、清表、砍树、塔吊及障碍物保护、需换填区域等开挖及外(转)运,石方破碎及外运);
3、按业主及甲方要求施工、回填土方如业主或相关单位需要调配,应满足需求,施工现场无水无电(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包修建场内外运输及场地和及业主要求道路(含取、弃土区),场地并做好排水及坑底抽水(含下雨天、含抽水设备及电线电箱和发电机)、防圬染、防坍塌,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包乙方施工期间无偿施工作业面抽水及排水和设备(含发电机、水泵、场地内所需的配电箱电线电缆及管材及人工费);
5、地块上附着物清理及夯填前测量、土石类别确认、计量、计价、运距、取弃土区确认、处理施工地块及取弃土区和道路与村民及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纠纷相关事宜、处理关系及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完成,费用乙方承担。工程不得转包;
5、乙方施工期间,场内外(含取、弃土区)卫生清理清洗、覆盖、洒水车洒水,运输道路清理及清洗、洗车槽设建、扬尘措施等均由乙方自负,以上内容需符合业主(含总包单位)及当地建设和城管主管部门规定;
6、开挖、内外运所需办理各种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情况分批次办理各种手续及费用,由此引起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负;
7、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造成他(人)方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负责及费用,以上费用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经济损失、差旅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8、乙方应有现场施工前后、施工过程全过程劳务、安全、质保、验收及影像资料;
9、乙方提供有效资质及机械设备合格证(户口)及人员操作证等相关手续;
10、乙方提供消纳费票据、计价计量、距离等应符合甲方及审计部门要求(含所有资料及流程);
11、完成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工作内容(含排水沟、集水坑、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或辅助完成清挖及回填的所有工作内容,水抽至业主及甲方指定的排水口并做三级沉淀池),修施工道路等;
12、挖、运、填(外运掉弃及外运回地块夯填)土石方(含湿土、淤泥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及甲方调配并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费用,业主自行调配土石方并无需缴纳消纳费的,乙方应负责与业主确认此部分工程量需要办理补充合同或签证,由乙方协助甲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或办理签证;
1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
14、如因业主资金不到位、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政府行为、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停缓,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甲方免责;
15、乙方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按设计图及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场平及基槽、槽坑、房间内回填及夯实、人工修底修坡施工的所有工序及工艺;
乙方自行做好整个项目的挖填方量的调配,如造成浪费及业主、相关审计部门不予承认的工程量及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6、乙方完成承包范围报验资料及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的80%支付施工计量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累计确认工程量的85%,整体工程结算完成且本分包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龙冠伦  
电  话: 1587723633  
邮  箱: 1264379808@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398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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