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氯化钙产业优化升级技改项目保温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第一分公司批准,现对该施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1.2 采购方法
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氯化钙产业优化升级技改项目范围内的设备保温及工艺管道保温等(详见工程量/工作量清单)
2.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321101.36元(人民币)
2.3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区井神路1#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厂区内
2.5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2.5.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5.2施工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过程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措施,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现场管理日毕日清等。
2.5.3施工现场与生产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2.6须提交缔约保证金为伍仟元人民币,缔约保证金形式为电汇(备注用途为缔约保证金)
2.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供应商应当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资质。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1.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工程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6信誉要求:供应商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采购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活动。
3.2.2采购人职工有曾在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前主动向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没有获得采购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活动。
3.2.3不同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2.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采购的,该采购响应则视为否决采购。因弄虚作假过关而成交的一经发现成交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4. 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2年 12月29日9:00起至2022年12月31日17:00止(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供应商联系表、承诺书(承诺书中承诺: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采购响应;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响应活动。承诺如有违反,记入信用档案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负面清单名单、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缔约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上述提供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邮箱:zhuxianghuang@qq.com进行报名,采购人确认后,将采购文件发至报名人邮箱。
5.3 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电邮形式发送该联系人信箱或电话信息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6.2.1指派专人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南门,第一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6.2.2快递方式,邮寄地址(邮寄以快递实际到达时间为准):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南门,苏盐井神第一分公司,收件人:朱翔;收件人联系电话:13813320556。(注:邮寄包裹外包装面注明项目名称)
7.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苏盐井神招标中心官网(http://zbzx.jsjsyh.com/)上发布。
7.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2.1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邮 编: 2232000
联系人:朱翔
电 话:13813320556
电子邮箱:zhuxianghuang@qq.com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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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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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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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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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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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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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电话 |
项目联系人邮箱 |
备注: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同步邮件至采购人(邮箱:zhuxianghuang@qq.com),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