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超景深比对显微镜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 [2018]000037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北京厚德天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邵阳市公安局超景深比对显微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CG04BT0144、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 [2018]000037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DM-5500数码多功能显微取证检测系统(超景深比对显微镜、综合检验系统) |
套 |
1 |
1160000.00 |
1160000.00 |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元) |
合同总价包括:设备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总价(为含税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清单、电子版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版产品维修手册等。
三、货物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邵阳市公安局。
3、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要为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并配合乙方做好交货和验收工作,不得进行刁难或提出协议、合同外的其他条件。
五、运输、安装及培训:
1、乙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货物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2. 所有货物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买方修复或更新。
3. 乙方提供货物必须是原品牌制造厂制造的最新工艺、生产的最新产品;
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经过办理正常手续的全新产品;
5. 乙方提供的货物,需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确保各产品正常使用;
6. 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3个工作日内在邵阳市公安局免费对甲方职工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参训人员及人数由甲方确定。
六、质量保证、验收及异议:
1、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
2、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主要从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外观、内装饰等方面进行验收。甲方在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3个日历日内,由采购人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甲方按照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供货清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政府采购办;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柒日内予以解决妥当,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办(否则视为违约)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货物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满后,按原标准提供售后服务,仅收取基本费用。
2、在货物的保修保质期内,乙方提供一周7天售后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硬件故障问题,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24小时内免费修好,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如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提供优质服务进行修复,其费由用户承担。
3、在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用户货物的零件、易损易耗件的优惠供应,并对货物进行终身维护。
八、结算方式:
1、货物/服务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方,安装、调试及培训完毕,并经终验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90%)货款(大写:壹佰零肆万肆仟元整,小写:1044000.00元)。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货款(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16000.00元)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2、结算方式: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90%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开户行账号进行银行转账。待验收合格后1年,无质量问题,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10%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开户行账号进行银行转账。
九、违约责任: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2.如乙方事先未征得买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同意而单方面延迟完工,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工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工时间或对甲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工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 5%)计收,直至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因甲方故意刁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工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 5%)计收,直至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乙方可终止合同。
5、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 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应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无法履约的,甲、乙双方可将情况向政府采购办报告,由政府采购办负责处理。
9、其他未尽事宜从《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邵阳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合同组成。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邵阳市财政局备案 壹 份,组织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
3. 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邵阳。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北京厚德天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2号楼
225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010510213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帐号: 帐号:110061242018010145630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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