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pctp003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塔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甘甜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PCTP003
项目名称: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超纯水机1台、床单位臭氧消毒机2台、低速台式离心机1台、电动吸引器2台、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1台、电凝钳1台、恒温箱1台、开颅组合 1台、空气消毒机2台、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4台、快速生物阅读器2台、双极电凝钳1根、台式低速离心机1台、微量迷你离心机3台、医用转移车1台、有创呼吸机2台、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台、自动组织脱水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服务合同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人民医院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路9号
联系方式:0901-6230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0991-5221699 13109903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甜、张轩、向磊、齐娟、周娟、郭克栋
电 话:0991-5221699 13109903202
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PCTP003
项目名称: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超纯水机1台、床单位臭氧消毒机2台、低速台式离心机1台、电动吸引器2台、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1台、电凝钳1台、恒温箱1台、开颅组合 1台、空气消毒机2台、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4台、快速生物阅读器2台、双极电凝钳1根、台式低速离心机1台、微量迷你离心机3台、医用转移车1台、有创呼吸机2台、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台、自动组织脱水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服务合同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人民医院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路9号
联系方式:0901-6230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0991-5221699 13109903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甜、张轩、向磊、齐娟、周娟、郭克栋
电 话:0991-5221699 131099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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