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59万元
招标公司巢湖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秦增龙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13003098111
中标联系人管海军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公安局;

二、 采购人地址:巢湖市半汤路;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秦增龙 13505656782

四、 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枪柜采购);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智能网络枪弹一体柜11台,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配置及技术指标参数

1

智能网络枪弹一体柜

11

1、每柜15支手枪,可存放各种型号手枪,4个独立式弹仓。

2、配置掌纹掌静脉防盗锁具,符合Q/HDKA0005-2014标准,容量≥500枚,错误接受率≤0.0001%,错误拒绝率≤0.01%,每次开柜双人以上验证。

34.3吋触摸液晶显示屏,中文界面,实时显示日期、时间、电源状态、自检状态、网络连接状态、数据下载状态、及功能操作键。满足GA1051标准要求。

4、配置电子感应枪位架。枪位自动感知枪支在位状态,提示正确的取还枪位置;正常情况枪支在位时,LED亮绿灯提示,枪支不在位时,LED亮红灯提示。

5、4个独立弹仓上面2个弹仓每个弹仓配置2个先进的近红外子弹自动计数托盘,每个弹仓子弹容量不少于500发;下面2个独立弹仓每个弹仓配置2个弹夹托盘。

6、柜内配置低照度高清网络摄像头分辨率大于等于200万像素,数字信号输出。

7、柜内配置温湿度检测仪,可实时监测柜内温湿度。超温超湿报警。

8、柜内配置嵌入式ARM9,100M网口;嵌入式管理软件安装在柜内嵌入式系统中。本柜管理软件应具备枪弹柜内部系统管理、本柜信息记录、网络监测、电源检测、温湿度监测、系统维护、紧急取枪、身份验证、非正常状态报警等功能。并支持断网独立工作。

9、硬件控制驱动单元采用常规通用型专业单片机STC11FxxSTC12C5Axx系列进行核心硬件控制,操作温度范围应能在0℃至85℃。在设备控制信号的输出上,采用高性能的继电器进行输出,有很好的电接触性能和电气隔离性能。

10、每个柜子配置独立的IP地址,通信协议应满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8项信息要求。

11、柜内配置备用电源(UPS)、供电电池和市电监测模块,在市电断电时,自动转换成UPS供电,显示屏有备用电池供电提示,并及时通过网络向系统服务器报警提示市电已断开。

12、柜门配置高安全性双机械叶片锁,每把锁密钥量大于107。如遇长期停电主机不能工作时,可用备用钥匙开启机械应急锁开柜。(高安全性双机械叶片锁)

13、独立电器仓配置独立仓门、机械锁、传感器;非法开启报警。

14、柜内配有声讯报警装置。

15、柜体采用左右对开门结构,右面是弹柜,左面是枪柜;柜体钢板厚度大于等于6mm,柜门钢板厚度大于等于10mm,门框设有防撬止口,门内四方向防撬锁闩,外铰链,开门角度大于180度。防盗性能满足GA1051标准I级安全要求。

16、规格尺寸(高宽厚):1600x1000x550

17、柜下配置80mm承重脚轮和螺纹地脚,便于柜体移动和固定。

六、 采购预算金额:49.59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的特殊性

1.1 项目连贯性

巢湖市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分为两部分:

第一期建设时间为201512月,已采购9台智能手枪柜、1台长枪柜A1台长枪柜B1台混装柜A1台混装B1台混装C1台弹柜A16台智能柜,完成了市局、看守所、巡警、战巡队等单位的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第二期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11个巢湖市公安局所辖派出所,改造内容为采购11个智能枪弹一体柜。

由于一期、二期共同属于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大项目,为保证项目的连贯性以及项目需完成全市智能枪弹柜联网目标,故申请对巢湖市公安局所辖11个派出所进行改造。

项目主要解决当下枪支弹药管理中存在的如下问题:

l 库室台账登记不规范

l 枪库联网化未实现

l 枪支弹药数量、类型不能动态化监管

l 无法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l 枪弹柜老化,不符合新标准要求

2. 市场调研和分析

2.1对接上级合肥市公安局以及枪支弹药管理系统

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9月完成对巢湖市公安局上级单位合肥市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于201511月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对巢湖市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公安部 20135月发出《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即GA1051-2013标准中明确要求:智能柜应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柜应能将指定信息上传到“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故为保证项目联网化运行的要求以及相关服务配套的一致性,最适宜由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完成本项目。

2.2建设规划需求-上级指示

(1) 20135月公安部《关于扎实开展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

(公传发〔2013345号)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工作;

220158月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全面实现枪支动态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公传发〔2015476号)

2.4相关标准

项目建设主要参考了以下标准: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 (GA 1016-2012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 1051-2013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143-1996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分类与代码》(GA/T 405-200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围》(GB 50348-2004

3、单一来源采购的合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八、 故为保证项目联网化运行的要求以及相关服务配套的

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作为本项目的采购方式。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

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小门村;

十一、 专家论证意见:

1、本次枪柜采购涉及的设备专业性及保密性较强,对供应商要求较高;

2、本次采购为巢湖市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的二期项目,一期供应商为宁波永发集团,合肥市系统内专业供应商也为该单位,为保证项目联网化运行及安全要求,拟选择宁波永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

十二、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备注

1

管海军

巢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高级

工程师

组长

2

潘君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3

王祖祥

巢湖市园林处

高级

工程师

4

刘在军

巢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师

5

程受斌

安徽祥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十二、公示期限:20180721日至201807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安局反映,同时抄送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102室;联系电话:钟工 1300309811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巢湖市公安局

20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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