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修水县]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设计[变更公告:第1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设计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设计(设计部分);
2、招标人: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修水县城南;
5、项目规模:黄土坑路位于修水县城南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已建芦良东大道,途径车家源路(规划)、下路源路(规划),北止已建宁红大道,道路全长2792.158m(含隧道长度约810m)红线宽度为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与宁红大道交叉路口及芦良西大道交叉路口交通组织设计)、隧道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等。
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可研、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含修改、专家审查、总体效果图、鸟撖图)、施工详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及施工图纸审查评审费等有关招标范围的所有工作及咨询服务,具体为:1、进行可研编制并通过审核;2、依据控规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方案设计,设计深度要能通过初步设计方案审核(含审查);3、设计前期的测量及地勘等前期工作;4、本工程范围内的隧道、路基、路面工程、排水、排污、强弱电、燃气、供水等管网、人行道、绿化、亮化、边坡处理等一切路网范围内设计事宜;5、施工图完成后的图审工作(经业主同意可分包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6、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设计跟踪、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 (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4) 项目负责人具备桥梁与隧道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 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省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 2 月9日至2023年3 月1日。
2、报名、资审、开标同时进行,时间:2023年3月 2日9:30。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方案费用说明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即第一排序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因其他投标人投诉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黎黎 电话:191702887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279250527
监督单位: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3年2月9 日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设计(设计部分);
2、招标人: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修水县城南;
5、项目规模:黄土坑路位于修水县城南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已建芦良东大道,途径车家源路(规划)、下路源路(规划),北止已建宁红大道,道路全长2792.158m(含隧道长度约810m)红线宽度为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与宁红大道交叉路口及芦良西大道交叉路口交通组织设计)、隧道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等。
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修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土坑路可研、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含修改、专家审查、总体效果图、鸟撖图)、施工详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及施工图纸审查评审费等有关招标范围的所有工作及咨询服务,具体为:1、进行可研编制并通过审核;2、依据控规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方案设计,设计深度要能通过初步设计方案审核(含审查);3、设计前期的测量及地勘等前期工作;4、本工程范围内的隧道、路基、路面工程、排水、排污、强弱电、燃气、供水等管网、人行道、绿化、亮化、边坡处理等一切路网范围内设计事宜;5、施工图完成后的图审工作(经业主同意可分包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6、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设计跟踪、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 (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4) 项目负责人具备桥梁与隧道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 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省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 2 月9日至2023年3 月1日。
2、报名、资审、开标同时进行,时间:2023年3月 2日9:30。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方案费用说明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即第一排序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因其他投标人投诉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修水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黎黎 电话:191702887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279250527
监督单位:修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3年2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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