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全椒马塘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00万吨骨料加工厂生产运营外包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第二次)
项目编号:czqt202305-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安徽全椒马塘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00万吨骨料加工厂生产运营外包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质疑1:若我公司提供的项目业绩为建筑石料爆破、开采、运输、加工等一体化施工,合同内包含了加工运营内容,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内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1.合同中承包范围需载明加工运营等内容,业绩有效时间、年产量等其他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质疑2:职称证书和建造师证书均是反应人员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作经历、项目经验的证书。
建议“配备中级职称的机电工程师得 1 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机电工程师得⒉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修改为“配备中级职称的机电工程师或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得 1 分,配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机电工程师或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一期生产线为设计产能 700 万吨/年。请提供工艺图、设备清单及品牌以及生产线能耗等工艺信息,以便我方进行人工、备品备件等损耗件和电费的核算。
答:已提供,详见第一次澄清答疑。
质疑4:请提供矿石的化学物理指标和母岩种类?二氧化硅的含量是多少?硬度多少?
答:母岩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于我司矿区范围广、储量较大,不同地点的矿石的化学、物理性能指标(包括二氧化硅含量及硬度)等参数可能不一致。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质疑5:若按实际销量结算,如果实际销量远低于生产量,甲方是否有对运维方的窝工补偿方案?根据现场踏勘,工艺系统的发运能力对达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因发运系统能力不足导致的产能不达标如何处理?
答:请投标人自行市场调研后组织投标,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后的实际需求量,最终处理量按实际结算为准。工艺系统的发运能力由现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调试验证直至满足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参与验收及交付。
质疑6:工程车辆的投入是否由发标方提供,投标人租用合适?
答:招标人不提供租赁,工程车辆(含工程车辆、铲车、叉车、挖机、清扫车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且投入的车辆、设备必须满足运营需求。
质疑7:产线设计的主破碎机是锤破,生产过程中含粉量会过高,产生的粉是否算做成品计费?
答:生产过程中0-5mm石粉进入石粉成品库销售,详见工艺图。
质疑8:石粉含量按照5%计算,每天产生约1200吨,而储库才2个300吨的筒仓,有效库容不超过 400 吨,怎么及时处置?涨库导致停机怎么处理?一年(按 300 天算)为 36 万吨,如因甲方处理石粉不及时而导致停产或者产能不达标如何处置?
答:生产过程中0-5mm石粉进入有效容量1万吨石粉成品库销售,2*300t筒仓主要用于收尘器收尘储存。为避免石粉涨库,招标人设置了成品堆棚加强储运能力,请投标人对照工艺图查看。
质疑9:项目在建设期及调试达产期费用如何计算?工程进度能否给出时间表?
答:项目建设及调试达产属于现施工总承包单位履约内容,工程进度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质疑10:由于设计的不合理,导致技改项目多(一定会出现),技改费用是否还是按照50万以内投标人出,50万以上部分分摊的原则?
答:设计不合理影响加工生产之处,中标人可在建设期内提出,如情况属实,招标人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调整。如技改提升为运营期间内,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原则,且技改内容须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技改费用超过50万元的由招标人、中标单位共同询价或招标确定。
质疑11:水费、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属于发标方的公共关系,另外这些的单价是多少是不是应该提前告知?
答:水费等收费项目为相关部门公开收取,投标人自行询问。
质疑12:各设计单元能否提供设计计算书?以核验产线的短板及技改项目?
答:设计不合理影响加工生产之处,中标人可在建设期内提出,如情况属实,招标人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调整。已提供设备清册供参考,详见第一次澄清答疑。
质疑13:履约保证金是一次性如果按 9 元每吨计算,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9 元×700 万吨/年×3 年×5%=945 万,三次付清,即合同为一年一签,每年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费用为 9 元×700 万吨/年×1 年× 5%=315 万?
答: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一次性全部交齐,如合同未满三年,提前终止,招标人将按约定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支持银行转账及银行保函。
质疑14:工程建设过程需要投标方配合参与的话,能否对不合理处在建设阶段予以解决?
答:如情况属实,招标人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设期内调整。
质疑15:加工产生的废泥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本项目为干法工艺,提到的废泥是哪部分?报价中含废泥处理费用,具体是指什么处理方式? (P21 以及 P49 第 6 条)
答:此处为除土过程中产生的无销售价值的渣土,由中标人负责外运处理。
质疑16:报价表中是否需要列明分项价格?(P91)
答:综合单价包含矿石原料从骨料加工厂卸料平台初破口至矿产品销售装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表中分项组成需列明,评标中不进行分项的评审。
质疑17:请具体详细解释水保措施费涉及费用?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仅涉及加工厂区红线范围内,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厂区环境稳定。
质疑18:P21-22.5-(7)关于大块石进料尺寸修整,对此业主是否安装二次破碎装置?对来料大块石比例超过 1%如何处理?
答:招标人未安装二次破碎装置,超出1%比例大块石,按实际发生工时以市场机械使用单价计算支付。
质疑19:P21-22.5-(8)渣土处理费用是否只包含装车?渣土的运输及处置地点由甲方解决。
答:渣土处理以招标人销售为主,中标人负责装车。无销售价值的渣土,由中标人负责外运处理。
质疑20: P21-22.5-(11)厂区内消防、安全防护保障费用?可否更具体指出包含哪些内容,如消防控制室、消防器具配置等?
答:中标人生产运营同时管理厂区消防安全,包括不限于消防巡查、检修、器具更换、消防水池清洗等,符合相关消防要求,保证消防安全。
质疑21:P21-22.5-(12)绿植洒水养护、修剪,是否包含厂区外围进出厂道路两侧树木等?如包含,请指明具体范围接线。
答:不包含厂区外围进出厂道路两侧树木养护、修剪,仅限厂区红线内绿植,外部连接至X032县道的成品料运输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质疑22:P44页 4.5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须符合国家建筑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标准中对建筑用砂、碎石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加工要求为准。运维服务方应充分了解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内容与特点,结合招标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和相应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返厂无偿加工,一切费用由加工企业承担;若因加工成品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滞销,滞销部分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定价标准收购。 4.6 产品将由招标单位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运维服务方需配合进行取样;若产品规格和质量不能符合招标单位要求或成品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滞销,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滞销部分有权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定价标准收购。中标人拒不履行的,招标人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标人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请问:招标人提供至卸料口的原矿不符合骨料加工要求(如含泥及水分超标)导致骨料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造成运维方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承担。
答:招标人提供的加工原料来自所属矿山,投标单位需自行探勘,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充分了解原料情况。运维方应持续关注供应原料情况,若原料不足以保证成品质量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联合制定处理措施。原则上不对原料的品质变化进行价格调整,除含泥量补偿外(详见招标文件P49)。
质疑23:P49页3.服务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不愿意继续加工的或服务期内因投标人原因或因政策原因提前解除并终止合同的,自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无条件归还属于招标人的设备(归还的设备须满足磨损件及易损件为全新,且设备整体性能满足达产达标),生产加工场地、设备基础及平台不得破坏,不得破坏原有环境,并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后方可移交。移交时场地、设备损坏或缺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或补偿,拒绝恢复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按时完成交还手续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10万元/天,招标人直接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须终止合同,可双方商议解除合同。请问:设备有正常的使用寿命,合同到期归还招标人的设备,是否应该将设备正常磨损除外?
答:招标文件约定归还设备要求,日常更换易损易耗件须为全新,设备整体性能满足达产达标,不包含设备寿命周期内正常磨损。
质疑24:设备自身缺陷和安装缺陷应该由招标人负责,正常情况下设备厂家提供设备有1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问题是由设备厂家负责的,安装缺陷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答:中标人在接收生产线交付时应提出设备或安装缺陷,除人为因素外,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修复。
质疑25:设备、设施移交应该由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和运维方三方参与,共同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
答:设备、设施经验收后移交至运维单位,经运维单位确认后视为生产线质量、产能等符合加工要求,后期因运维单位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由运维单位承担。
注:此澄清(修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安置小区888栋1楼
联系方式:0550-518023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019517、18005500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陆阳、朱启
电 话:0550-5180230、0550-3519517、18005500659
日期:2023年5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