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馨都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委托,就电影院租赁放映机维保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馨都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电影院租赁放映机维保
三、项目编号:WGSS-XDJT-Z-2022042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16万元整
七、采购内容概况:拟向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影院租赁放映机维保服务。
八、本项目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九、发售、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开始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谈判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下午14:30分整;
谈判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下午14:30分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1楼1号会议室。
十、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止。谈判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58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装订成册):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报名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2)获取采购文件审批表;
(3)谈判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谈判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且两者必须均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码或行程卡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只允许投标供应商委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允许其邮寄谈判响应文件,但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李先生(联系电话18906635515)。代理机构会确认所有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谈判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管下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馨都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02003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 机:18906635515
联系电话:0577-88899629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67781469、0577-88309082
温州馨都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16 日
附件信息:
电影院租赁放映机维保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稿).doc
215.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