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9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郁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6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1.HgGXS3)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粤WGM106东风牌轻型栏板货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JNTGUBX1BN032840)。
起拍价:13053.6元,保证金:2610元,增价幅度:261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内饰陈旧,车身多处刮痕、掉漆。
二、竞买人条件及委托竞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机动车转移登记的,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尤其是参与营运车辆竞买的)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属多人共同竞拍的,也须按上述时间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有关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三、通知及优先购买权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11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10时,如需预约看样,需按照云浮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详情可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看),做好来(返)云人员报备、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符合防控政策要求的看样人员请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法院名称+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826774864(此手机号只接收短信,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0766-7590656,何先生)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件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本院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卖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缴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郁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郁南支行,账号446688010400026630000006134,并注明本案案号:(2022)粤5322执恢92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交付及特别说明
本院仅按原状交付上述动产,本院仅作出裁定将动产交付。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对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依法出具相应的过户手续文书、资料后,因政策、法律法规或者办证机关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负担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并于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办理退税费手续。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垫付,不计入抵债金额。
九、其他需要特别提醒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可能因放置时间过长造成机件故障不能继续使用。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标的物在买受人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搬离、邮寄标的物的有关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标的物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5、标的物按交付时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二次过户涉及的依法非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有关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因网络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向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确认。
8、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并要求本院退回已缴纳的购买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等。买受人恶意抬价三次以上成交又拒不支付成交款的,除对保证金予以扣罚外,对买受人视妨害执行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十、标的物原来存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停车场咨询。
十一、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车管、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十二、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8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或抵债金额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每件50元;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5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66-7590669
法院咨询电话:0766-75906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郁南县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0766-7598990
郁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