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10月大唐诸暨市陈宅镇30.9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场内护坡低压电缆头场内排水沟复垦临时用地档案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安装光伏电站集控数据接入箱变地基检测树木办公临建设施施工图设计组件功率测试工程竣工验收运输检查测试施工便道治安反恐场内检修道路接入新能源集控中心等工程的设计通信通道地形测绘光伏场站建设设备堆场修桥建筑安装岩土勘察职业卫生培训五通一平场区围栏预制舱对外协调开工仪式组织消防并网性能试验赔偿费用开关柜土建通讯接入集控中心熔接分系统调试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生活临建临时拆装竣工图设计现场协调边坡防护光伏组件水土保持工程砍伐档案验收场地整理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体调试租地流转手续场地建构筑物试运行项目试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消缺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土地征租竣工图编制相关费用设计变更工程桩检测迎检水土保持设施环保电气特殊试验最终交付生产引接附件进场道路安全设施水保工程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机械排水设施光缆专题评估环境保护施工设备物资征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质保试桩安全管理备案质量验收坟墓迁移选址意见书专项验收组件功率特性光伏工程设计修路供电光伏工程防雷检测集电线路接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关站建安工程植被恢复政策处理施工用电和用水线缆接入整体验收逆变器效率清赔清理EPC总承包现场服务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并网手续质量监督注册工程勘察设备材料调度安全鉴定农光互补光伏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202310zjcz2j-s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岑010-68777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10 月大唐诸暨市陈宅镇
30.9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诸暨市陈宅镇 30.9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已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2305-330681-04-01-3916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20%资本金自筹 8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 2:8 ,招标人 为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诸暨市陈宅镇。
2.2 建设规模: 30.9MW(直流侧容量约 40.00507MWp)。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暂定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共 100 天。(具 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协助招 标人办理本工程前期未完成专题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的取得,凡涉及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现场协调及政策处理、开工仪式组织、接待、服务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 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 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地形测绘并出具报告,所有设计方案(含设计优 化)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施工图勘察设 计(包含不限于岩土勘察、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场内排水沟、场内护坡、场内检修道路、场区围栏、开关站、集电线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安全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设施、接入新能源集控中心等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
更、竣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试桩、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
设计方案及专题评估方案等深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对其优化调整,以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和质 量。EPC 承包单位带初步的设计方案投标,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2)设备材料部分: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开关柜(带预制舱)、SVG、预制舱(二次)、电缆及其附件设备(不含低压电缆头),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 件二;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所有设 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
(3)建筑安装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含光伏区的场内外所有道路、五 通一平、边坡防护、排水设施、开关站、场地整理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用电、用水、办公 和生活临建,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光伏场站建设、接入集控中心等土建、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光伏场区至开关站的线缆接入(含光缆、电 缆、通讯等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项目试验(包括电气特殊试验、单体调 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及并网性能试验、光伏发电 系统效率(含逆变器效率)进行测试);检查测试(工程桩检测和箱变地基检测、质量监督检 查);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 投用后性能试验(含热斑、红外、隐患、EL、IV、功率等检测内容),并网性能试验、并 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生产、质保等。
(4)其他服务包括:协助配合招标人开展土地征租、清赔工作,负责红线区域外施工 涉及到的场地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及农作物(树植物)、树木、集电线路(含塔基)等清 理工作和相关赔偿费用。负责本项目对外协调(含电网、政府、村民、选址意见书),施工 便道、设备堆场、坟墓迁移、及其他临时用地等征地和租地流转手续、政策处理、复垦、植 被恢复及各项赔偿等工作;负责设备物资、施工机械等运输或倒运过程中涉及到的修桥、修 路、临时拆装、砍伐、清理等工作和相关费用及赔偿;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管理备案、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含通信通道合同费用,直至项目调度签证卡办理完成);负责集控数据接入大唐杭州新能源大数据中心;工程阶段 验收(含质量验收、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治安反恐、防雷检测、启动 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安全鉴定(如有)、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所有工作并取得批复意 见);配合项目整体验收(达标验收)移交生产,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负责开工仪式、各种检查、验收的迎检与接待等服务及相关费用等。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合同施工范围。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 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务,由
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招标编号:CWEME-202310ZJCZ2J-S0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工程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 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 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30MW(或 MWp)及以上已 投运的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 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 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 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 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 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 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0MW(或 MWp)及 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
(3)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联合体进行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近三年每 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投标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
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方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纸质文件暂不递交,如需邮寄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勿自行邮寄)。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城畅和路 2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岑
电话:010-68777299
邮箱:lice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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