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8045.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狮设计招【2022】014号
预算金额80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咏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娅雯0595-8576280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7
公告正文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的编号狮设计招【2022】014号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发改审[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 2595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额 8045.6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6673.14 万元。本项目规模2.5万立方米/日,排水管管径DN600-DN1500,目前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本工程进水水质根据 95%保证率适当提高,出水水质仍执行一级 A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调节池、事故池和应急加药间,改造现状生物池、反应沉淀池和脱水机房,增加 BBR 装置,厂区管线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8045.6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673.1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勘察、施工图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 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建调节池、事故池和应急加药间,改造现状生物池、反应沉淀池和脱水机房,增加BBR装置,厂区管线等,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日至2022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00分至1200 分,下午14 30 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无。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或(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投标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2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279 30 分,提交地点为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应派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送达后即可离开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673.14万元计(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财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造价为准),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60.677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石狮市濠江路保安大厦,邮编:362700

电话:18960239968 传真:/

联系人: 许咏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362700

电话:0595-85762806 / 15060607814 ,传真:/

联系人: 翁娅雯/陈彩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0165810705000182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354010104000647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58300100100038732。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电话:0595-83051275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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