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明城发物业项目消防维保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明城发物业项目消防维保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城发物业项目消防维保
2.比选人名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沙县缤纷城、森邻人家、下洋综合大楼、白沙安置房、三明站等5个项目
4.项目规模:沙县缤纷城(1.1万㎡)、森邻人家(1.9万㎡)、下洋综合大楼(0.8万㎡)、白沙安置房(5.39万㎡)、三明站(8.9万㎡),共计18.09万㎡
5.服务期限:两年(2024年1月18日-2026年1月17日)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沙县缤纷城、森邻人家、下洋综合大楼、白沙安置房、三明站等5个项目的消防维保。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46元/㎡/年(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许可的不低于三星级消防维保技术服务机构(须提供该平台网站的机构星级列表截图)。
3.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同时配备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注册消防工程师1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2名)。比选申请人所派出的人员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以比选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应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所属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6.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15 : 00 ;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7359832683;
5.监督部门: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维保要求:
A、维保消防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维护保养;
(3)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维护保养;
(4)消火栓系统维护保养;
(5)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6)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维护保养;
(8)防排烟系统维护保养;
(9)消控室及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B、维保及其他服务内容: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询价人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编制《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并经询价人审核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如:消防管理员、消控室值班人员及项目员工等进行免费消防系统操作及日常管理培训;
(2)建立专人维护制度,设置24小时维护热线电话;
(3)明确委托消防维保合约服务范围内各系统的定期测试和检修(包括时间安排、巡检内容和标准要求);
(4)委托消防维保服务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制订维护保养细则(包括消控设备功能、消防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栓、喷淋、消防广播、泵房、气压罐、送排烟装置、消防电梯迫降、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系统调试检查);委托消防维保服务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件的维护、修理、更换;
(5)明确维保服务的相关时间期限及相关责任约定;
(6)明确维护期间内消防安全检查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7)由于项目范围较大,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二名技术人员全时制驻点办公并协助项目管理员开展消防巡查及维保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处理消防故障;
(8)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培训,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练;
(9)每半年免费协助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开展一次保安班长、主管及项目经理在消防实训基地进行消防系统的实训演练;
(10)其他维护保养服务。
3.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应在比选时间截止前转入比选人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 181040100100099075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 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比选资格。
(4)未中选的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
(5)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 月 2 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城发物业项目消防维保
2.比选人名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沙县缤纷城、森邻人家、下洋综合大楼、白沙安置房、三明站等5个项目
4.项目规模:沙县缤纷城(1.1万㎡)、森邻人家(1.9万㎡)、下洋综合大楼(0.8万㎡)、白沙安置房(5.39万㎡)、三明站(8.9万㎡),共计18.09万㎡
5.服务期限:两年(2024年1月18日-2026年1月17日)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沙县缤纷城、森邻人家、下洋综合大楼、白沙安置房、三明站等5个项目的消防维保。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46元/㎡/年(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许可的不低于三星级消防维保技术服务机构(须提供该平台网站的机构星级列表截图)。
3.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同时配备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注册消防工程师1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2名)。比选申请人所派出的人员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以比选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应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所属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6.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15 : 00 ;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7359832683;
5.监督部门: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维保要求:
A、维保消防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维护保养;
(3)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维护保养;
(4)消火栓系统维护保养;
(5)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6)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维护保养;
(8)防排烟系统维护保养;
(9)消控室及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B、维保及其他服务内容: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询价人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编制《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并经询价人审核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如:消防管理员、消控室值班人员及项目员工等进行免费消防系统操作及日常管理培训;
(2)建立专人维护制度,设置24小时维护热线电话;
(3)明确委托消防维保合约服务范围内各系统的定期测试和检修(包括时间安排、巡检内容和标准要求);
(4)委托消防维保服务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制订维护保养细则(包括消控设备功能、消防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栓、喷淋、消防广播、泵房、气压罐、送排烟装置、消防电梯迫降、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系统调试检查);委托消防维保服务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件的维护、修理、更换;
(5)明确维保服务的相关时间期限及相关责任约定;
(6)明确维护期间内消防安全检查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7)由于项目范围较大,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二名技术人员全时制驻点办公并协助项目管理员开展消防巡查及维保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处理消防故障;
(8)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培训,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练;
(9)每半年免费协助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开展一次保安班长、主管及项目经理在消防实训基地进行消防系统的实训演练;
(10)其他维护保养服务。
3.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应在比选时间截止前转入比选人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 181040100100099075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 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比选资格。
(4)未中选的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
(5)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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