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电力设施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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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538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电力设施改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电力设施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水利局、晋州市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电力设施改建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建设地址:滹沱河晋州市段;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最高限价:235.26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3 00:00至2024-08-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监督部门: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 话:0311-84365650。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军静,电话:0311-680263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8436565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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