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已由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通高新管备[2021]11号,项目业主为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
2.1.2 项目地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山路以南,油榨路以北。
2.1.3 项目概况: 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面积约4.45公顷,专业处理高新开发区南区涉重企业的废水;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2000m3/d,本标段仅涵盖16500m3/d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性能包。
2.1.4 项目投资金额:2093.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
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12个月试运行、验收、工艺性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运维移交过渡期管理,缺陷责任期内运行指导和维护维修等相关售后服务等。
提供满足设备本体及整体系统正常运行、维修管理所需要的各类辅助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提供性能保证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需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人员服务等,并计入合同总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2.2 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系统供货商向招标人提供系统设计导图,深度满足设计单位的认可;
(2) 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通水条件。同时做好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或业主方开工指令为准,若实际日期推迟,则相应完成时间顺延。(系统成套商须密切配合工程的实际进度并不得影响其他工序的正常实施)。
2.2.3交货地点:在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3.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相关招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相关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3.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有投标标的内容;
3.4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供货商。如果采购范围中列明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和催化氧化系统)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集成商的资格声明及各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承担过规模≥7000m3/d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上述业绩应为已竣工运营状态,应用领域为工业污水处理且出水标准达到COD≤30mg/l。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须为工艺包或工艺设备集成采购且须含有臭氧发生部分,如只是单一设备或催化剂(填料)的采购,将不被认可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30%),缺一不可。若合同及验收材料中未反映和证明项目的内容、规模和处理工艺,还需提供用户证明(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中应体现项目规模、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上述业绩若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则本项目投标人须是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至少有一份文件需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 2022 年4月27日起至: 2022年5月19日止。
5. 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22年5月1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三楼大厅电子屏幕)(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拾万元/投标人。(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具体编制、密封要求参考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说明。
9. 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五甲工业园区西首
联 系 人:张雪松
联系电话:13912871234
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3-8654640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10. 疫情防控
各潜在供应商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本地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进入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的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提供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如需),保证顺利到达开标现场。建议潜在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如果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自己承担。
附件: 臭氧催化氧化采购招标文件(定).doc 臭氧催化氧化采购招标文件(定).doc
代理人: (公章) 2022年4月26日 | |
招标人 | 会商人员(签名) |
招标人 | 审阅人(签名): 年 月 日 |
招标人 | 招标人: (公章) |
备案单位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五甲工业园区西首 联 系 人:张雪松 联系电话:13912871234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3-86546409 |
1.1.4 | 项目名称 | 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 |
1.1.5 | 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2000m3/d,本标段为16500m3/d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性能包。 |
1.2.1 | 资金来源 | 国企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及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臭氧催化氧化” 系统设备集成及服务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12个月试运行、验收、工艺性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运维移交过渡期管理,缺陷责任期内运行指导和维护维修等相关售后服务等。 提供满足设备本体及整体系统正常运行、维修管理所需要的各类辅助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提供性能保证验收合格后运质保期内需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人员服务等,并计入合同总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1.3.2 | 供货及安装时间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系统供货商向招标人提供系统设计导图,深度满足设计单位的认可; 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通水条件。同时做好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或业主方开工指令为准,若实际日期推迟,则相应完成时间顺延。(系统成套商须密切配合工程的实际进度并不得影响其他工序的正常实施)。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供货商。如果采购范围中列明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和催化氧化系统)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集成商的资格声明及各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承担过规模≥7000m3/d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上述业绩应为已竣工运营状态,应用领域为工业污水处理且出水标准达到COD≤30mg/l。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须为工艺包或工艺设备集成采购且须含有臭氧发生部分,如只是单一设备或催化剂(填料)的采购,将不被认可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30%),缺一不可。若合同及验收材料中未反映和证明项目的内容、规模和处理工艺,还需提供用户证明(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中应体现项目规模、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上述业绩若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则本项目投标人须是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至少有一份文件需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 . 2. 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29日17时前,逾期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异议。 |
2 . 2. 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5月5日24时前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5 月19日 9:30_时前 |
2.4 | 招标控制价 | 固定总价报价。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零玖拾叁万元(2093.00万元)。 投标人报价大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 |
3.2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 1. 资格审查文件: 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1.3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4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5 投标人必须是”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供货商。如果采购范围中列明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和催化氧化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须提供集成商的资格声明及各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6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承担过规模≥7000m3/d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上述业绩应为已竣工运营状态,应用领域为工业污水处理且出水标准达到COD≤30mg/l。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须为工艺包或工艺设备集成采购且须含有臭氧发生部分,如只是单一设备或催化剂(填料)的采购,将不被认可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30%),缺一不可。 1.7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包括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对本次招标系统安装及维护主要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人、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等)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1.9水质承诺书; 1.10投标声明函。 2. 商务技术标文件 根据第四章商务技术标评审办法提供。 3.报价标文件: 3.1投标函; 3.2已标价的报价清单。 |
3.3.1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3.5 |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 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均须分别编制与密封。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 3、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并在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3.6.1 | 投标保证金 |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拾万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或保函 3. 账户名称: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通州支行; 账号:4988 5820 4142 4、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6. 以下情形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与投标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1.1 |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 递交时间:2022年5月19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大厅屏幕,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
4.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大厅屏幕,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3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4.1.7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为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报价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
4.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构成:5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报价标评委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商务技术标评委在按相关规定由招标单位组库后随机抽取。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规定支付方式结算。 | |
4.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6.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10%。 1、履约担保形式:一律采用单位支票转帐、电汇、保函形式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履约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0%,其中质量及性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期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竣工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项目部人员到位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 2、履约担保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 |
9.5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3-86028136 通讯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 号 |
17.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需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
18.1 | 补充时间节点相关定义 | 1、交工验收:检查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满足通水要求,对承包人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2、竣工验收:交工验收试运行1年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招标和设计要求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 3、性能测试期:调试成功后,承包商进行工艺性能检测和验收,时间持续7天(即168h性能考核,中间有1 次不达标则从下次达标日开始重新计算)。 4、试运行期:工艺性能保证验收合格后,并通过完工验收,整个工程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时间为1年。 5、质保期:通过性能测试后不少于36个月(不得小于36个月,最终以投标评分中质保期承诺一致)。 |
18.2 | 防疫物流要求 | 中标单位送货时,物流需满足以下要求: 货车入通前,通过“好通码”微信小程序填报申领“货车电子通行证”,由货主属地乡镇(街道)审核。货车驾乘人员通过交通卡口时出示“货车电子通行证”接受查验,由属地乡镇(街道)接送点负责人验讫实际行程,实行闭环管理。 经交通卡口执勤人员完成对货车驾乘人员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报告、“货车电子通行证”查验,驾乘人员接受抗原和核酸双采双检并取得抗原阴性结果后,接送人员将货车接引伴行至目的地。 货车应当在来通24小时内完成货物装卸并离通,逾期按规定纳入社区管控。乡镇(街道)应当安排人员在“货车电子通行证”注明的时限内将货车接引伴行至指定的交通卡口,经接送点负责人确认后驶离南通。 货主及驾乘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必须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原件; 2. 须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必须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原件。 | ||||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设备供货商。如果采购范围中列明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须提供集成商的资格声明及各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承担过规模≥7000m3/d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上述业绩应为已竣工运营状态,应用领域为工业污水处理且出水标准达到COD≤30mg/l。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须为工艺包或工艺设备集成采购且须含有臭氧发生部分,如只是单一设备或催化剂(填料)的采购,将不被认可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30%),缺一不可。 | ||||
5 | 企业财务状况 |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
6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①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7 | 纳税证明 | 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包括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相关凭证 | |||
8 | 人员要求 | 对本次招标系统安装及维护主要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人、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等)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 ||||
9 | 水质承诺书 | 格式详附件 | ||||
10 | 投标声明函 | 格式详附件 | ||||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一旦发现资格审查材料虚假,中标无效,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②上述(1)~(10)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以上资格条件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无相关原件,则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认可。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8分 技术部分:50 分 报价部分:42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A[若超过9家(含9家),则去除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的四个报价,再进行算术平均;若超过5家(含5家)不足9家,则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两个报价,再进行算术平均;如果少于5家,则全部参加平均值的计算],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确定,一经确定不再因任何原因改变,K值的抽取范围为96%、97%、98%。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8分) | 业绩(8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承担过规模≥22000m3/d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上述业绩应为已竣工运营状态,应用领域为工业污水处理且出水标准达到COD≤30mg/l。每增加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拥有40kg/h及以上臭氧发生器的供货安装经验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每增加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注:1、不得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业绩不得重复得分; 3、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30%),缺一不可。 | 注:1、不得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业绩不得重复得分; 3、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
注:1、不得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业绩不得重复得分; 3、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对招标范围的响应情况(5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投标文件的深度、完整度及准确度和所提供供货清单的深度、完整度、设备规格参数、设备技术性能等进行综合评定;得0~5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优化设计方案(29分) 评标时采用对投标人先定档,再打分方法。其中“优”档投标人数量比例不超过总投标人总数20%,“良”档投标人数量比例不超过总投标人总数20%,不足1时,采用进1法。 | 投标人提供臭氧催化氧化系统技术说明、系统计算书(应有详细的参数计算过程)、系统逻辑控制说明、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质量保证措施及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运维说明。根据上述内容的完整度、合理性、数字计算的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4<“优”得分≤5分,1<“良”得分≤3分,0≤“差”得分≤1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提供标书要求范围内的系统配套全部图纸,包括:工艺流程图、水量平衡图、平面图、剖面图、PID图、电气图、自控图等,要求各系统均有详细体现。根据上述图纸的完整度、图纸绘制质量进行综合评定;4<“优”得分≤5分,1<“良”得分≤3分,0≤“差”得分≤1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对原有现场两套多年未使用臭氧发生器恢复方案以及新增臭氧发生系统与原有臭氧发生系统衔接描述(原有臭氧发生器恢复、安全、自控运行控制、运行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对项目核心设备——臭氧发生单元进行细致的技术描述并提供图纸和说明,根据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注:没有该项内容或只复制招标文件内容的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对项目核心设备——催化氧化系统单元进行细致的技术描述和图纸及说明,根据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注:没有该项内容或只复制招标文件内容的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催化氧化罐为厂内高耸工艺单体,且为临街。投标人提供项目BIM及类似软件的设计图纸。根据图纸绘制质量和催化氧化罐整体外观效果进行综合评定;“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提供人考虑到系统完整性和协调性,本项目提供的臭氧发生系统和催化氧化系统由同一制造商供货的得3分,不是同一制造商的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具有臭氧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或者设备相关的且在保护期内发明专利的,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对催化氧化罐的加工制造有详细的工艺描述,根据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场景图片等描述进行综合评定;“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臭氧发生系统的耗电量(Kwh/Kg O3)保证值进行排序(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2分,排名第三:得1分,其他排名的:得0分) 臭氧发生系统的耗电量(O3 浓度≥10 wt%,冷却水入口温度25℃)保证值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将为中标人合同附件,中标人如违约,将按合同条款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直接运行成本 (5分) | 根据投标人担保的直接运行成本(直接运行成本=吨水电耗+吨水药(液氧)耗)+催化剂流失(磨损)成本进行评定; 运行成本按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对应得分按排名依次得分,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第4名得2分,第5名得1分,以后排名不得分。 运行成本保证书,将为中标人合同附件,中标人如违约,将按合同条款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如成本超过第1名的30%,不管排名多少,均不得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质保(6分) | 整个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的得0分,每延长1年的加1分,最多加3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在氯离子浓度<2500mg/l的情况下,催化氧化罐内防腐寿命质保达到3年的,得0分,保证的寿命质保在3年以上的,每多1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将为中标人合同附件,中标人如违约,将按合同条款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售后服务(3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GB/T27922)5星级得3分,4星级得2分,3星级得1分,低于3星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以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证书为网站公示页,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备品备件的合理性及对价格的承诺 (2分) | 备品备件清单的合理性及对价格的承诺,响应情况等;得0~2分。 注:1、中标人备件价格表及承诺书,将为中标人合同附件,中标人如违约,将按合同条款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 |||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2分) | 1、报价得分(42分)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2-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2+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0.4,扣完为止 如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80%(不含),评标委员会将可能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投标报价可以按照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本工程,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因价格部分评审被废标/否决,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K值不再抽取) |
一 |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 |
1 | 工程施工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 |
2 | 图纸会审记录 | |
3 |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 |
4 |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 |
5 | 竣工验收证明书 | |
6 |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 |
7 |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 |
8 | 供水试压报告 | |
9 | 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 |
10 | 设备试压、试运行合格报告 | |
二 | 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 |
1 |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 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强检资料等) | |
2 | 配套装置、仪表、 电、 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 录、强检资料等) | |
3 | 绝缘电阻测试、试验记录、试运转记录 | |
三 | 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 |
1 |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 |
2 |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 |
3 |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 |
4 |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 | |
5 |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 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 |
6 |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 记录 | |
7 |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 |
8 |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强检资料等) | |
9 | 其它相关资料 | |
四 | 所有设备清单 |
序号 | 水质项目 | 单位 | 水质指标 |
1 | pH | — | 6~9 |
2 | SS | mg/L | ≤120 |
3 | BOD5 | mg/L | ≤60 |
4 | CODCr | mg/L | ≤250 |
5 | NH3-N | mg/L | ≤20 |
6 | 总氮 | mg/L | ≤25 |
7 | 总磷 | mg/L | ≤2 |
8 | TDS | mg/L | ≤4000 |
9 | 氯离子 | mg/L (以Cl-计) | ≤2000 |
10 | 总铬 | mg/L | ≤0.5 |
11 | 六价铬 | mg/L | ≤0.1 |
12 | 总镍 | mg/L | ≤0.1 |
13 | 总镉 | mg/L | ≤0.01 |
14 | 总银 | mg/L | ≤0.1 |
15 | 总铅 | mg/L | ≤0.1 |
16 | 总汞 | mg/L | ≤0.005 |
17 | 总铜 | mg/L | ≤0.5 |
18 | 总锌 | mg/L | ≤2 |
19 | 总铁 | mg/L | ≤2 |
20 | 总钼 | mg/L | ≤2 |
21 | 石油类 | mg/L | ≤20 |
22 | 氟化物 | mg/L | ≤15 |
23 | 总氰 | mg/L | ≤0.2 |
24 | 总砷 | mg/L | ≤0.1 |
25 | 水温 | ℃ | 10~30 |
序号 | 水质项目 | 单位 | 水质指标 |
1 | pH | — | 6~9 |
2 | SS | mg/L | ≤10 |
3 | BOD5 | mg/L | ≤6 |
4 | CODCr | mg/L | ≤25 |
5 | NH3-N | mg/L | ≤3 |
6 | 总氮 | mg/L | ≤15 |
7 | 总磷 | mg/L | ≤0.3 |
8 | 总铬 | mg/L | ≤0.1 |
9 | 六价铬 | mg/L | ≤0.05 |
10 | 总镍 | mg/L | ≤0.05 |
11 | 总银 | mg/L | ≤0.1 |
12 | 总铜 | mg/L | ≤0.3 |
13 | 总锌 | mg/L | ≤1 |
14 | 总砷 | mg/L | ≤0.1 |
序号 | 水质项目 | 单位 | 水质指标 |
1 | 电阻率(25℃) | Ω·cm | ≥1200 |
2 | TDS | mg/L | ≤600 |
3 | pH | — | 5.5~8.5 |
项目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总盐 |
数值 | 6~9 | 50 | 50 | 10 | 3 | 15 | 0.5 | 4000 |
项目 | Cl- | 总铬 | 六价铬 | 总镍 | 总镉 | 总银 | 总铅 | 总汞 |
数值 | 2000 | 0.5 | 0.1 | 0.1 | 0.01 | 0.1 | 0.1 | 0.005 |
项目 | 总铜 | 总锌 | 总铁 | 总钼 | 石油类 | 氟化物 | 总氰 | 总砷 |
数值 | 0.5 | 2.0 | 2.0 | 2.0 | 5 | 15 | 0.2 | 0.1 |
项目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数值 | 6~9 | 25 | 6 | 10 | 3 | 15 | 0.3 |
项目 | 六价铬 | 总铬 | 总镍 | 总铜 | 总锌 | 总砷 | 总银 |
数值 | 0.05 | 0.1 | 0.05 | 0.3 | 1.0 | 0.1 | 0.1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投标方(√) | 招标方(√) | 备注 |
3 | 管道 | 设备间外1m内与臭氧系统相关的管道、管道支架等安装材料,具体接口位置及标高由投标方指定 | √ | ||
4 | 管道 | 负责提供设备间外1m至臭氧催化氧化外1m与臭氧系统相关的管道、管道支架等安装材料 | √ | ||
5 | 管道 | 尾气破坏器到的吸收管、排水管及尾气排放管的管道。 |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供货单位 | 备注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投标方(√) | 招标方(√) | 备注 |
1 | 电缆 部分 | 用户供电设备至臭氧发生器系统、尾气破坏器相应柜体的动力进线电缆等相关附件 厂区自控设备至臭氧PLC柜的通讯电缆、通讯接头等相关附件 | √ | ||
1 | 电缆 部分 | 臭氧发生器专用的高频高压电缆 | √ | ||
1 | 电缆 部分 | 臭氧电源柜至设备间臭氧各设备之间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控制柜到逆变柜之间电缆、控制柜到电源柜之间电缆、逆变柜到电源柜之间电缆(除高频高压电缆) | √ | ||
臭氧系统至臭氧催化氧化(含尾气破坏器)的控制电缆 | √ | ||||
2 | 桥架 | 配电间配电柜至臭氧发生器系统相应柜体的动力进线电缆桥架等相关附件 厂区自控设备至臭氧 PLC 柜的通讯电缆桥架等相关附件 | √ | ||
2 | 桥架 | 臭氧发生间内臭氧系统内部所有电缆桥架 | √ | ||
2 | 桥架 | 臭氧系统至臭氧催化氧化(含尾气破坏器)的控制电缆桥架 |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供货单位 | 备注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投标方(√) | 招标方(√) | |
1 | 管道 | 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连接管道、管道支架等安装材料(不含催化氧化进、出水工艺管线、尾气收集口及催化氧化池等预埋件),具体接口位置的标高由招标方指定; | √ | ||
1 | 管道 | 臭氧催化氧化池进出水管道及闸阀门 |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供货单位 | 备注 | |
序号 | 名称 | 界面 | 投标方(√) | 招标方(√) | 备注 |
1 | 电缆部分 | 配电间配电柜至臭氧催化氧化池的动力进线电缆等相关附件。 | √ | ||
1 | 电缆部分 | 臭氧系统至臭氧催化氧化池的控制电缆 | √ | ||
1 | 电缆部分 | 臭氧催化氧化系统MCC柜到臭氧催化氧化各用电设备之间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 | √ | ||
2 | 桥架 | 配电间配电柜至臭氧催化氧化池的动力进线电缆桥架等相关附件。 厂区自控设备至臭氧 PLC 的通讯电缆桥架等相关附件。 | √ | ||
2 | 桥架 | 臭氧催化氧化池内供货范围的所有电缆桥架及安装附件 | √ | ||
2 | 桥架 | 臭氧发生间至臭氧催化氧化池之间采用桥架敷设 | √ |
序号 | 与臭氧管道接触阀门管道 | 不锈钢 316L |
仪表空气(包括气动阀门) | 304 不锈钢管 | |
氧气管道 | 304 不锈钢管 | |
干燥臭氧 | 316L 不锈钢管 | |
潮湿臭氧 | 316L 不锈钢管 | |
臭氧和臭氧水 | 316L 不锈钢管/PE | |
内冷却水 | 304 不锈钢管 | |
外冷却水 | 碳钢或 PE | |
电缆桥架 | 304不锈钢 | |
电缆支架 | 镀锌 | |
水上管道安装支架 | 碳钢镀锌 | |
水下管道安装支架 | 316L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性能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臭氧催化氧化塔 | ∅ 4.8m×~10m(直筒高度) | 成品 | 4 | 套 | 含固体催化剂、滤板滤头 |
2 | 进水池搅拌器 | QJB320/740-8S, N=2.2kW | 轴、桨叶SS316L | 2 | 台 | 含导轨、支撑架等全套安装系统等 |
3 | 臭氧催化氧化塔进水提升泵 | Q=200m³ /h,H=15m,N=18.5kW | 过流部件SS316L | 5 | 台 | 带自耦装置,变频控制,4用1冷备 |
4 | 循环水泵(管道泵) | Q=252m³ /h,H=24m,N=30kW | 过流部件SS316L | 6 | 台 | 4用2备 |
5 | 反冲洗水泵 | Q=400m³ /h,H=15m,N=37kW | 过流部件SS304 | 2 | 台 | 1用1备 |
6 | 反冲洗水排空泵 | Q=100m³ /h,H=3m,N=5.5KW | 过流部件SS304 | 2 | 组 | 全不锈钢316L |
7 | 反冲风机 | Q=18m³ /min,H=10mH20,N=75KW | 成品 | 1 | 台 | |
8 | 电动葫芦CD 3-9 | 起吊重量3t,起吊高度9m,N=3.0+0.4kW | 成品 | 1 | 台 | |
9 | 臭氧发生器 | 15kg/h,N=200kW,包括空压机、冷却设备、冷却水循环泵及管路系统等 | 成品 | 2 | 台 | 置于原臭氧间 |
10 | 液氧罐 | 包括液氧罐(30m³),汽化器、减压装置及管路系统等 | 成品 | 2 | 套 | 含特种设备报验 |
11 | 尾气破坏器 | 配套40kg臭氧 | 1 | 套 | ||
12 | 高效溶气装置 | 外壳碳钢喷塑,过流材质不锈钢316L,包含射流模块,plc自动反馈系统,防倒流罐,液位传感器、涡街流量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 | 成品 | 4 | 套 | |
13 | 高效二次混合设备 | 与高效溶气装置配套 | 4 | 套 | ||
14 | 催化剂 | 硅铝基烧结稀有元素催化剂 | 150 | m³ | 本项目催化剂只接受:硅铝基材或铝基材 | |
15 | 鹅卵石 | 8-16mm,16-32mm | 29 | m³ | ||
16 | 滤头 | Φ25mm,SS316L | 1700 | 个 | ||
18 | 呼吸阀 | 配套 | 4 | 个 | ||
19 | 电气系统 | 配套 | 1 | 项 | ||
20 | 仪表自控 | 臭氧系统和催化氧化系统必须实现自控投加控制,可以根据进水水质自动配对臭氧投加量和对应臭氧发生量 | 1 | 项 | 主要仪表不限于:COD、液位计、臭氧浓度仪等 | |
20 | 管道及电缆 | 配套 | 1 | 套 | 与臭氧接触部分材质316L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一 | 主要工艺设备 | |
1 | 臭氧发生器 | 国林、新大陆、富士、威德高 |
2 | 潜污泵 | 格兰富、ABS、赛莱默、苏尔寿 |
3 | 轴流泵 | 格兰富、ABS、赛莱默、苏尔寿 |
4 | 气动蝶阀 | 德国 FESTO 、VAG、艾哈德、哈弗勒、弗雷西 |
5 | 电动蝶阀 | 德国 FESTO 、VAG、艾哈德、哈弗勒、弗雷西 |
6 | 手动蝶阀 | 上海冠龙、安徽方兴、天津瓦特斯、 安徽铜都 |
7 | 手动截止阀 | 上海冠龙、安徽方兴、天津瓦特斯、 安徽铜都 |
8 | 止回阀/微阻缓闭止回阀 | 上海冠龙、安徽方兴、天津瓦特斯、 安徽铜都 |
9 | 双法兰传力接头、挠性接头 | 上海冠龙、安徽方兴、天津瓦特斯、 安徽铜都 |
10 | 加药隔膜计量泵 | 帕斯菲达、米顿罗、普罗名特、格兰 |
11 | 磁力泵 | IWAKI、宙斯泵业 |
12 | 空压机 | 阿特拉斯、复盛 |
13 | 冷干机 | 阿特拉斯、复盛 |
14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徐州起重机械厂、新乡市矿山(集团) 起重机有限公司、上海大力神起重机械厂 |
二 | 自控及仪表 | |
1 | 过程仪表(液位计、压力传感器、流量计、温度传感器等) | 西门子、E+H、横河 |
2 | 分析仪表(浊度仪、余氯分析仪、ORP仪、电导率仪、pH计等) | HACH、E+H、Partech、WTW、岛津 |
3 | 磁翻板液位计 | 浩宇或同等 |
三 | 电气系统 | |
1 | 变频器、软启动器 | 施耐德、ABB、西门子 |
2 | 电气主要元器件 | 施耐德、ABB、西门子 |
3 | 电缆 | 远东、上上、江南、起帆 |
五 | 罐体内专用防腐 | |
1 | 内层为乙烯基酯材质 | 常州天马原建材253厂、上维公司 |
2 | 无碱玻璃纤维 | 常州天马原建材253厂、上维公司 |
3 | 防腐专业施工 | 河北昊华玻璃钢有限公司、河北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江苏大洋环保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JB/T5000.12-1988 |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
YB/T9256-96 |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
GB/T8923-1988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项目 | 漆种 | 干膜厚度 |
表面处理 | Sa2.5或St3 | |
底漆 | 蚀刻底漆 | 20µm |
第1度 | 红铅或铅低价氧化底漆 | 35µm |
第2度 | 红铅或铅低价氧化底漆 | 35µm |
第3度 | 长油醇酸树脂漆 | 35µm |
终饰 | 长油醇酸树脂漆 | 35µm |
项目 | 漆种 | 干膜厚度 |
表面处理 | Sa2.5或St3 | |
底漆 | 有机富锌底漆 | 20µm |
第1度 | 有机富锌底漆 | 40µm |
第2度 | 氯化橡胶底漆 | 40µm |
第3度 | 氯化橡胶中间漆 | 35µm |
终饰 | 氯化橡胶面漆 | 35µm |
项目 | 漆种 | 干膜厚度 |
表面处理 | Sa2.5 | |
底漆 | 无机富锌底漆 | 75µm |
第1度 | 环氧底漆 | 60µm |
第2度 | 环氧底漆 | 60µm |
第3度 | 聚尿烷树脂漆 | 30µm |
终饰 | 聚尿烷树脂漆 | 30µm |
项目 | 漆种 | 干膜厚度 |
表面处理 | Sa2.5 | |
底漆 | 无机富锌底漆 | 75µm |
第1度 | 环氧底漆 | 60µm |
第2度 | 环氧底漆 | 60µm |
第3度 | 环氧树脂漆 | 50µm |
终饰 | 环氧树脂漆 | 50µm |
项目 | 漆种 | 干膜厚度 |
表面处理 | Sa2.5 | |
底漆 | 无机富锌底漆 | 40µm |
第1度 | 沥青环氧树脂 | 400µm |
第2度 | 沥青环氧树脂 | 200µm |
第3度 | 沥青环氧树脂 | 200µm |
GB 4992.2 | 低压电器的外壳保护等级 |
GB 5015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GB 50169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17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254-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l497 | 低压电器的基本标准 |
GB 3836.1-15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 |
GB 4992.2 | 低压电器的外壳保护等级 |
GB 5015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GB 50169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17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254-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l497 | 低压电器的基本标准 |
GB 3836.1-15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 |
项目 | 催化剂 |
粒径, mm | 3-6 |
抗压强度N/粒 | ≥100 |
堆积比t/m³ | 1.1-1.2 |
活性组分wt% | >8% |
材质 | 硅铝基材或铝基混料烧制稀有元素 |
序号 | 项目 | 高效溶汽装置 |
1 | 材质 | 壳体碳钢喷塑 |
2 | 数量 | 4 |
4 | 规格尺寸 | D200 |
5 | 重量 | 1T |
6 | 电源装机功率 | 0.5kW |
7 | 进口压力 | 0.2MPa |
序号 | 项目 | 高效二次混合设备 |
1 | 数量 | 4套 |
2 | 材质 | 不锈钢316L |
3 | 喷射速度 | 5-7米/s |
4 | 服务范围 | 4-6m |
序号 | 项目 | 离心泵 |
1 | 品牌 | 根据招标要求 |
2 | 数量,台 | 6(4用2备) |
3 | 流量,m³/h | 252 |
4 | 扬程,m | 24 |
5 | 功率,kW | 30 |
6 | 操作温度℃ | 环境温度40℃ |
7 | 操作介质 | 高浓臭氧水 |
8 | 介质密度,kg/m³ | 1000 |
9 | 材质(泵体/叶轮/轴/泵体口环/叶轮口环/衬套/轴套/其它) | 过流件316L不锈钢 |
10 | 底座型式/材质 | 槽钢底座/碳钢 |
11 | 泵制造标准 | GB/T5657-1995 |
13 | 备品备件 | 机械密封、大盖垫、口环1套 |
编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安装地点 |
1 | 滤头 | Φ=25mm,缝隙2mm | SS316L | 个 | 1700 | 催化氧化罐 |
层数 | 油漆种类 | 型号 | 干膜厚度 | 颜色 |
第一层 | 无机富锌底漆 | E06-1-1 | 60-80μm | 灰色 |
第二层 | 环氧云铁防锈漆 | H53-6 | 100-150μm | 灰色 |
第三层 | 聚氨酯面漆 | S52-40 | 35-50μm | 灰色 |
总干膜厚度 | 195-280μm |
直接运行成本测算表 | |||||||
序号 |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运营费用(万元/年) | 备注 | ||
一 | 电费 | ||||||
1 | 电费 | 0.705 | 元/度 | 度/年 | |||
二 | 药(催化)剂费 | ||||||
1 | 催化剂 | 元/t | t/年 | ||||
2 | 液氧 | 1200 | 元/t | t/年 | |||
3 | 其他药剂2 | 元/t | t/年 | ||||
4 | … | 元/t | t/年 | ||||
三 | 药(催化)更换费 | ||||||
1 | 催化剂 | 元/t | t/年 | ||||
四 | 维修维护费 | ||||||
不含换催化剂的维修维护费 | 元/年 | 1 | 年 | 填报质保期到期后年维修维护费,并在备注中单独列明质保期内年维修维护费 | |||
五 | 运营人员费用 | ||||||
运营管理人员工资福利 | 140000 | 元/人/年 | 人 | 注明与项目有关的现场和公司管理人员组成 | |||
运营费用合计(万元/年) | |||||||
吨水运营费用(元/吨产水) | |||||||
注:1.黄色部分为单价不允许调整项,不需填写,也不允许修改;灰色部分为必须填写项;其他部分由投标人选择填写; 2.关于药剂费用,报价单位可根据运营经验,提出优化建议,并调整使用药剂的品种,填报于其他药剂项中; 3.吨水运营费用以16500吨/天的处理水量作为计算依据,其中水质按水质承诺表中水质,进行运营费用考核,考核是均为自动运行模式(臭氧发生量及投加量需自控模式测试,非人为干预调整模式下进行考核)。 4、催化剂材料价格按每吨单独报价。催化剂年磨损滤投标人根据自身催化剂特点进行按实际需求填写,但年磨损滤填写不得小于1%。对应磨损滤需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给出此次招标的对应品质催化剂材料价格,并承诺该价格调试合格开始后2年内价格只降不涨,如投标人后期不按投标价格供货,招标人购买其他厂家催化剂价格差异部分,招标人可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扣除。 |
运营过渡期服务费报价单 | |||||||
序号 |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运营费用(万元/年) | 备注 | ||
一 | 运营人员费用 | ||||||
运营管理人员工资福利 | 元/人/年 | 人 | 注明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承担过渡期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 | ||||
二 | 运维公司管理费 | ||||||
… | 元/年 | 1 | 年 | ||||
… | 元/年 | 1 | 年 | ||||
三 | 其他费用 | 投标人认为不能归入第一至第三项目的费用,可填报入其他费用项内,也可不填报该项费用。 | |||||
… | 元/年 | 1 | 年 | 投标人认为不能归入第一至第三项目的费用,可填报入其他费用项内,也可不填报该项费用。 | |||
… | 元/年 | 1 | 年 | ||||
四 | 利润 | 注明利润率 | |||||
五 | 税金 | 注明税金类型和税率 | |||||
运营过渡期服务费合计(万元/年) | |||||||
注:1.灰色部分为必须填写项;其他部分由投标人选择填写。 |
序号 | 名 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偏离 |
项目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总盐 |
数值 | 6~9 | 50 | 50 | 10 | 3 | 15 | 0.5 | 4000 |
项目 | Cl- | 总铬 | 六价铬 | 总镍 | 总镉 | 总银 | 总铅 | 总汞 |
数值 | 2000 | 0.5 | 0.1 | 0.1 | 0.01 | 0.1 | 0.1 | 0.005 |
项目 | 总铜 | 总锌 | 总铁 | 总钼 | 石油类 | 氟化物 | 总氰 | 总砷 |
数值 | 0.5 | 2.0 | 2.0 | 2.0 | 5 | 15 | 0.2 | 0.1 |
项目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数值 | 6~9 | 25 | 6 | 10 | 3 | 15 | 0.3 |
项目 | 六价铬 | 总铬 | 总镍 | 总铜 | 总锌 | 总砷 | 总银 |
数值 | 0.05 | 0.1 | 0.05 | 0.3 | 1.0 | 0.1 | 0.1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偏离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投 标 内 容 | 投标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系统设备报价一览表报价 | ||
2 | 设备安装费率(6~10%) | ||
3 | 设备安装费用=系统设备报价×设备安装费率 | ||
4 | 调试费 | ||
5 | 技术服务费 | ||
6 | 一年试运行费 | ||
7 | 培训费 | ||
8 | 其它费用 | ||
9 | 投标总价 | ||
10 | 工 期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 |
序号 | 分项 | 品牌 | 制造商 | 生产 厂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合计(元)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