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服务标准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
浏阳市镇头镇集镇、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范围内的街道、人行道、辅道、背街小巷、步行街、广场、沿河风光带、超市、安置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红线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城市家具杂物清理、环卫设施清洗等环卫作业;浏阳市镇头镇环卫作业服务范围内主次干道路面的清洗工作。
(1)西满街(派出所至镇碑红绿灯)。
(2)镇美路(至二桥转盘延伸100米包括水沟)。
(3)镇株路、邮政路(镇碑红绿灯至街口塘),含华嘉时代广场、千千福超市、比一比超市、四医院住宿区、五中住宿区。
(4)镇株路(街口塘至周明酒店)。
(5)镇柏路(镇碑至万紫路),含兴港名都、浏河名苑、国药店项目。
(6)振兴街,含中天国际、振兴楼、步步高超市、林业资源站、市场质量监督所路边。
(7)万紫路。
(8)开源路、紫园路、世纪南街,含世纪大厦,老集市场地镇头丕巾厂项目。
(9)兴农路,含教师新村、福源楼农贸市场、步行街农技站开发项目、逸鑫楼。
(10)世纪街,含原信用社小区。
(11)镇普路(过桥为界)。
(12)滨河路,含五中至小河桥口包桥老街。
(13)长沙银行至滨河路口。
(14)浏阳河风光带,含沿河吊桥、码头、广场、公共厕所、公共设施。
(15)双桥中转站(站外前后左右包括水沟)。
(16)万紫路路口至二桥转盘延伸100米。
(17)金田二桥口子至镇美路二桥口子。
(18)派出所至毛塘岭下坡至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含安置区、香樟大道、紫薇路、合欢路、丹桂路。(沿线杂草、水沟杂物、园区人行道杂物清理)。
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日常及重大迎检接待突击活动中负责道路、集镇保洁服务范围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垃圾桶维护、季度住户“门前三包”评比公示更新以及“牛皮癣"和小广告治理工作等,负责提供日常环境卫生检查、督查用车。
3、其他临时性工作包括节假日活动、上级领导参观检查、集镇政府组织重大活动等。发生临时性作业任务的,采购人提前一天向中标人提出保洁需求,但不另计费用。
4、负责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包括人员聘用及安全培训,设备维修维修保养,值班值守,站内车辆疏导、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
5、总体要求:
5.1 设备配置要求:至少配备4辆4立方(含)以上压缩式垃圾车,2辆12方(含)以上洒水车,至少配备20辆保洁车。以上车辆设备要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扫描件,自动压缩挂桶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还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要年检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发票、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如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5.2人员要求
5.2.1 保洁服务、管理及垃圾清运人员不得少于48人,各工种之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配,但不得少于最低配置(所有工作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依据《劳动法》相关要求购买社会保险和人员意外保险。依据《劳动法》与项目所需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每月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并如期发放员工应发工资,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如遇特殊情况需开会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并向浏阳市镇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报备。
5.2.2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须全天候驻镇进行管理,管理人员每月4天休息,每月管理人员休息日具体由投标人安排调度,报备浏阳市镇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安排好替岗人员。
5.2.3机械、车辆驾驶员、相关操作人员需取得与操作、驾驶相匹配的驾驶证或操作证,能熟练掌握设备性能,规范操作。
5.2.4 服务周期内须在浏阳市镇头集镇区域设置集中办公场所,对保洁员、清运员等严格考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当月工作进行点评,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及政府领导、部门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5.2.5 须统一安排员工中餐,并依据员工需求提供住宿条件,确保统一管理。
5.2.6 作业人员要求统一服装,夏、秋季为反光背心2件,冬、春季为长袖外套2件,另配备雨衣、雨裤、雨鞋一套。
5.2.7 定期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保工具,街道保洁人员配备保洁工具车、扫把、垃圾夹等,定期进行更换、维护,足额配备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
5.2.8 投标人须服从政府相关部门调度安排,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其他应急、接待、检查等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
1、负责浏阳市镇头镇集镇路段垃圾清扫及其清运;道路及绿化带卫生保洁;环卫作业范围内垃圾运转到垃圾中转站;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使道路达到干净整洁。
2、全天候保洁:每日8:30之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道路清扫;每天上午、下午再进行二次局部巡回保洁,包括捡白色垃圾,确保房前屋后等环境中无暴露垃圾,无死角垃圾,“牛皮癬”及时清除。保洁时间为:(夏季)上午6:30-11:30,下午14:00-17:30;(秋季)上午6:30-11:30,下午13:30-17:30。(根据季节性进行时间段调整)。
3、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每天按三个时间段[上午7:30-9:00,下午13:00-15:30,晚上18:00-20:30(垃圾收集时间根据春、夏、秋、冬进行调整)]进行垃圾集中收集,上午9:00之前必须完成浏阳市镇头镇集镇、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第一场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其他时间段安排专人专车对浏阳市镇头镇集镇、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垃圾进行应急收集,实行密封清运,对所有不可收回桶周边跌落垃圾杂物进行清扫,确保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归位摆放整齐;确保每天不低于三次对辖区驻镇单位生活垃圾清理、清运。
4、道路洒水早、中、晚[时间为:上午7:00-8:30,中午12:00-2:30,下午16:00-18:30(根据季节性进行时间段调整)]各一次对浏阳市镇头镇集镇、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冲洗作业时,车辆应闪灯、鸣笛,没有下水道口的路段改冲洗为喷洒,应避免洒到路上行人。
5、中转站不得出现空岗情况,及时安排垃圾清运人员进行垃圾清运压缩,且要求密封运输(覆盖篷布),进出站清洗车辆,每天下班前对垃圾中转站内卫生、水沟及站外卫生、水沟进行清洗清理、消毒,确保中转站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清洁;定期对压缩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公司维修处理,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开启设备。中转站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05:00-11:00,下午13:00-20:00。
6、所有环卫作业范围的垃圾桶清洗,配置专用高压清洗设备,每月循环对环卫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桶进行清洗护理。
7、每天循环对本项目环卫作业范围内街道主次干道的普洒、降尘。
8、每月循环对本项目环卫作业范围内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的清洗、除污。确保路面和人行道无积泥、无污渍。
9、每天循环对本项目环卫作业范围内的背街小巷、人行道、公共区域、沿河风光带、广场、公共厕所、主次干道、安置区杂物杂草进行清理清扫。
10、环卫作业要求确保路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段,做到“六无”、“四净”、“二少”,即无果皮纸屑、无泼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无淤积污泥;路面净、沟眼净、绿化带树坑净、墙根净;灰尘少、枯叶少。
11、垃圾桶清洗每周不低于4次,保持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无污迹、无气味;避免垃圾桶的人为损坏现象,延长垃圾桶的使用期限,降低环卫垃圾桶的成本投入。
12、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垃圾桶按指定地点摆放,垃圾屋、果皮箱门锁挂扣好。
13、垃圾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整齐。
14、所有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
15、保洁员工作时间内禁止串岗、脱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6、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
17、上班须穿着统一服装,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18、严禁往绿化带、下水道内倒垃圾、尘土、砂石等。
19、所有垃圾桶必须摆放整齐、保持外观清洁干净,
20、结合部应向外延伸清扫保洁50米以上。
21、确保服务范围内用户满意,无投诉。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费(含人工工资、加班、福利等)、保洁工具、材料费、车辆设备维修及油费、管理、财务、社会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时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最新浏阳市社会保障最低工资标准。
3、付款方式:保洁服务费按季度进行支付,即每季度实际支付金额=每年度保洁总费用/4*0.7-季度考核扣除金额,当年度的余款于年底一次性支付。
4、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依据保洁考核细则每月对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直接与当月保洁经费挂钩。(考核细则见附件)。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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