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雁峰街道二水泥厂片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EPC+O)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雁峰区雁峰街道二水泥厂片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以雁发改审【2023】49号批准建设、编号:2210-430406-04-05-246699,项目业主为项目建设单位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为8830.2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雁峰区雁峰街道二水泥厂片老旧小区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O);
1.2.2 建设地点:雁峰区雁峰街道二水泥厂片老旧小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涉及建筑59栋,户数2135户,总建筑面积约17.10万平方米。1.主体部分改造:房屋公共部分修缮工程 21180平方米;屋面维修与防水治理18838平方米;屋面违章搭建拆除及外运16438平方米;建筑外墙防水治理与修复8165平方米。2.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改造道路工程 40640平方米、停车位12个、绿化5600平方米、雨水检查井82座、污水检查井82座;污水管管道维护8600米、雨水管管道维护8600米、化类池修整172座、雨水立管4060米、疏滩原雨水水管5100米、更换原有明沟5700米、监控设施52套、踏步1600米、围墙600米、照明设施50盏;新建明沟4200米、新增健身器材32套、宣传栏24块、非机动车棚30平方米、充电桩5套、手扶栏杆2000米、垃圾桶120个、垃圾收集点12处、预埋弱电管道8000米,改造社区服务中心42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8800平方米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819.59万元。
1.3 工期要求:21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装饰装修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全过程服务及项目运营。
1.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采购质量标准: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 ] 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08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08日09: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 阳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目建设单位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734-8604272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梁向坤、朱霞、李伟、吴广绿;
电 话:16670938983。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