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聊城市冠县教育系统食堂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cx—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聊城市冠县教育系统食堂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CX—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冠县教育系统食堂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冠县教育系统食堂定点采购项目,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米、五谷;
(002)包二:(冷鲜)猪肉;
(003)包三;
调味品(含干菜);
(004)包四:鸡蛋;
(005)包五:面粉;
(006)包六:蔬菜(供县直学校和幼儿园及城区民办学校);
(007)包七:除猪肉以外的其他冷冻、冷鲜肉类及制品;
(008)包八:食用油(非转基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米、五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二:<冷鲜》猪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包三:调味品(含干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包四:鸡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包五:面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具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包六:蔬菜(供县直学校和幼儿园及城区民办学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7包七:除猪肉以外的其他冷冻、冷鲜肉类及制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8包八:食用油(非转基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供货及配送能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仅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包四和包六除外);
3.投标人需在冠县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库房,具有本地供货能力:
4.学校食堂承包方和委托经营方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
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备注:(1)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需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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