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荆门等五个市分公司14条一干汽车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标包1、标包2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4-202209-ZBFW0457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门等五个市分公司14条一干汽车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 1315.78 万元;
最高限价:1315.78万元(含税价格)(标包1:荆门:808.49万元,标包2:黄冈:507.2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采购单价限价的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荆门、黄冈、黄石、宜昌、随州等5个市分公司14条一干汽车邮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服务。外包14条线路,其中:荆门市邮政分公司6条,黄冈市邮政分公司4条,宜昌市邮政分公司2条,黄石、随州市邮政分公司各1条。
(2)本项目分为五个标包,本次招标内容为标包1:荆门,标包2:黄冈
标 包 号 |
线路 序号 |
线路名称 |
全程 里程 (公里) |
12吨预计发车 车次 (车) |
20吨预计发车 车次 (车) |
30吨预计发车 车次 (车) |
单趟整车最高限价(元) (20吨/车) |
单条线路总价最高限价(按预计发运趟次计算)(万元) |
标包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包1:荆门 |
1 |
荆门-广州(鄂临1) |
1100 |
20 |
50 |
230 |
7120.82 |
232.14 |
808.49 |
2 |
荆门-杭州(鄂临1) |
1000 |
20 |
80 |
200 |
6598.19 |
212.33 |
||
3 |
荆门-南京(鄂临1) |
800 |
20 |
80 |
200 |
5143.90 |
165.53 |
||
4 |
荆门-郑州(鄂临1) |
600 |
200 |
80 |
20 |
3927.48 |
94.57 |
||
5 |
荆门-济南(鄂临1) |
950 |
40 |
30 |
20 |
5939.51 |
47.75 |
||
6 |
荆门-上海东(鄂临1) |
1100 |
40 |
30 |
20 |
6985.21 |
56.16 |
||
标包2:黄冈 |
7 |
黄冈-广州(鄂临1) |
1000 |
120 |
180 |
6652.43 |
174.83 |
507.29 |
|
8 |
黄冈-南京(鄂临1) |
560 |
120 |
180 |
3944.11 |
103.65 |
|||
9 |
黄冈-郑州(鄂临1) |
600 |
120 |
180 |
3975.80 |
104.48 |
|||
10 |
黄冈-杭州(鄂临1) |
700 |
120 |
180 |
4730.82 |
124.33 |
|||
合计 |
1315.78 |
本次采购按照整车价格方式结算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只对20吨车型按“元/车”报价。如需使用8吨、12吨、30吨、40吨车型运邮,按照下表中折算系数结算价格:
(3)业务外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4)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包,重复投标的投标人需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选标包号排序,若未明确则按标包号顺序确定。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不少于1个累计结算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还需提供结算单据等证明材料)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 10 月 10 日至2022年 10 月 18 日17:00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上传缴纳凭证→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500元/项目,售后不退。咨询热线: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2.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3. 招标文件支付要求:请将招标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截止时间已过,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汇款要求:标书费如对公转账至我公司账户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如标书款私对公(如个人银行)必须备注汇款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4. 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5. 对本项目的平台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10月 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应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具体操作说明可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
2. 2.1现场递交:投标人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2 号 会议室。
2.2 邮寄(仅限邮政或顺丰快递):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晓霜收(027-87272763/15007181300),并完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
说明: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李晓霜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邮政/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项目经理电话确认。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确认开标现场情况。
1. 逾期未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及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027-835685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李晓霜、周齐、冷霄香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年10月 10 日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