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本级]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水泥路面道路工程车行道加高排水绿化绿化带改人行铺装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电力交通设施工程手孔井砌筑标志牌立柱标线人行道改造大闸路给水工程经编复合增强防裂布乳化沥青粘层绿化工程草地选用佛甲草电缆铺设干混砂浆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园林绿化现状人行道拆除绿化带改铺装碎石找平侧石吸水砖人行道基层拆除清表土方现状破损井盖排水管线沟槽回填排水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设计施工咨询商务标修正临时占地图纸的提供关于现场图纸准备隐蔽工程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专项施工方案场内道路场内交通交通运输超大件超重件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环卫施工噪音排放土方弃置土方外运协调鉴定夜间施工照明工程照管半成品地下管线保护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地下障碍物污染物排除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绿化苗木养护乔木不得选用杀头苗商品砼商品砂浆试验与检验修建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工程的试验试验设备试验场所现场工艺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专项检测钢材预拌砂浆人工水泥稳定层熟料商品混凝土技术工普工履带式挖掘机压路机余土拆除垃圾场外运距工程验收工程试车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地表还原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临时工程工程保险苗木养护施肥中耕除草灌溉与排水修剪整形浇水清理垃圾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松土全面病虫害防治园林植物养护抹芽补植草坪养护混合草坪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主体结构工程防渗漏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住房给排水设施建筑施工安装工程分包劳务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脚手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建筑材料管材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台建招备【2022】2121
预算金额2636.17万元
招标公司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经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968605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市本级]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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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版本号:2】.ZBWJ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版本号:2】.ZBWJ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版本号:2】.ZBW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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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盖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
备案登记号 | 台建招备【2022】2121 | 台建招备【2022】2121 | 台建招备【2022】2121 | 台建招备【2022】212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
名称 | 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台州市黄货岩东城天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576-84116513 |
名称 | 台州经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黄岩区黄椒路534号602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8968605999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 | 本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 | 本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 | 本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 |
建设地点 | 黄岩区江口街道 | 黄岩区江口街道 | 黄岩区江口街道 | 黄岩区江口街道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及招标控制价 | 价标段1:26361722元 | 价标段1:26361722元 | 资金来源自筹100% | 资金来源自筹100% |
投标人 | 标段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 | 标段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 |||
其他 | 是否支持联合体(否) | |||
招标文件金额 | 10(元)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下载http://tzztb.zjtz.gov.cn |
区澄江路
招标人
招标
代理
机构
招标
项目
概况
对投标
人资格
要求
招标文件
2022-11-16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标人(公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2年10月26日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报告关于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至进港路)改造工程永宁预编[2022]23号台州市永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电气工程:电缆铺设、手孔井砌筑。6.交通工程:标志牌、标线。三江路~大闸路段:1.道路工程车行道加高(北半幅)做法: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骨料采用玄武岩)+乳化沥青粘层+7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经编复合增强防裂布+乳化沥青粘层;绿化带改人行铺装(北半幅)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10cm碎石找平层+50cm石碴填筑层;人行道改造(北半幅)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道路工程绿化带改车行道(南半幅)做法: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骨料采用玄武岩)+乳化沥青粘层+7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经编复合增强防裂布+乳化沥青粘层+22cm厚C25水泥砼上基层+24cm厚C25水泥砼下基层+10cm厚碎石找平层+60cm厚塘渣;绿化带改人行铺装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10cm碎石找平层+50cm石碴填筑层;人行道改造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2.雨水工程:雨水管采用DN300、DN225HDPE双壁波纹管环钢度8级橡胶圈连接,雨水口为380*680mm偏沟式单蓖雨水口、380*680偏沟式双蓖雨水口;3.污水工程:污水管采用DN300HDPE双壁波纹管环钢度8级橡胶圈连接,污水井为φ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绿化工程:乔木选用香樟、无患子、黄山栾树、日本早樱、沙朴、红枫、杨梅、杨梅、紫薇、结香、垂丝海棠,灌木选用红花继木球、茶梅球、金边颓胡子球、金叶女贞球、龟甲冬青球、大叶黄杨球等,草地选用佛甲草、马尼拉等。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一、工程概况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对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至进港路)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了编制。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编制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我们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现将编制情况报告如下: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一)建设单位提供的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道路和排水图纸版本日期2022.9、电气图纸版本日期2022.10)、浙江省台州城建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绿化图纸版本日期2022.10)。三、编制依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大闸路~进港路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不包括给水工程。二、编制范围三江路~进港路段:1.道路工程车行道加高做法: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骨料采用玄武岩)+乳化沥青粘层+7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经编复合增强防裂布+乳化沥青粘层;人行道改造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绿化带改人行铺装做法:6cm花岗岩铺装+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水泥砼+10cm碎石找平层+50cm石碴填筑层;2.绿化工程:乔木选用香樟、无患子、黄山栾树、日本早樱、沙朴、红枫、杨梅、杨梅、紫薇、结香、垂丝海棠,灌木选用红花继木球、茶梅球、金边颓胡子球、金叶女贞球、龟甲冬青球、大叶黄杨球等,草地选用佛甲草、马尼拉等。3.电气工程:电缆铺设、手孔井砌筑。4.交通工程:标志牌、标线。
(一)总体部分四、编制情况说明(六)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文件、定额解释、台州当地有关补充定额等。(五)建建发〔2022〕37号文件《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四)《台州造价》(正刊2022/9)、《浙江造价信息》(正刊2022/9)及市场询价,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5.余土、拆除垃圾场外运距按10公里套用,折合“m3.km”计算综合单价,实际运距凭业主签证确定。4.本工程砂浆采用干混砂浆,运距按15km内考虑,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距按7km内考虑,投标时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干。4、电气工程取费标准:按浙江省2018版计价规则中市政安装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6.78%、利润11.44%、规费27.8%,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考虑(未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即安全文明施工费7.188%、二次搬运费0.4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3%、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57%,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增值税调整后的税率9%计取,未考虑优质工程增加费等其他项目费和风险费用。3.绿化工程取费标准:按浙江省2018版计价规则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8.51%、利润11.07%、规费30.97%,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考虑(未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即安全文明施工费7.372%、二次搬运费0.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0.95%,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增值税调整后的税率9%计取,未考虑优质工程增加费等其他项目费和风险费用。2.道路、排水、交通工程取费标准:按浙江省2018版计价规则中市政土建工程的一般计税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7.04%、利润9.99%、规费18.75%,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考虑(未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即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9.787%、二次搬运费0.48%、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3%、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69%,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增值税调整后的税率9%计取,未考虑优质工程增加费等其他项目费和风险费用。1.计价方式:国标清单计价,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11.以上未尽事宜均按施工说明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10.本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之处,以设计施工图和施工规范为准。9.现状场地内不能利用的苗木、乔木处置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8.交通组织费用单项包干,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含施工区域沿线搭设临时围挡及交通疏导等一切相关费用。7.本工程大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按履带式挖掘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各一台按项计入,计在道路工程中。6.土方处置费暂按32元/m3(除税价)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计入,实际处置数量及单价根据业主签证及开具的发票按实结算。
5.破损混凝土凿除级修复、现状人行道拆除工程量暂估,按结算按实调整(改按结算按实调整,其余同理修改)结算按实调整。4.经设计确认,绿化带改铺装增加50cm塘渣+10cm碎石找平。3.沥青混凝土按进口考虑。2.原有侧石、吸水砖、人行道基层拆除全按外运计入。1.清表土方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结算按实调整。(二)道路工程
4.现状破损井盖需更换,按结算按实调整。3.本招标控制价排水管线沟槽开挖面按现状路面顶面起挖计算,开挖按无支撑考虑,石渣路基开挖考虑再利用,如实际施工不同按业主签证按实调整。2.回填方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沟槽回填按挖方清单工程量减基础、构筑物等埋入体积计算。1.挖沟槽土方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沟槽长度按管道清单长度计算,沟槽开挖宽度按施工图纸结施基础尺寸表中相对应数值计算,沟槽开挖深度大于1.5m时按放坡计算,放坡系数按1:0.33计取,实际施工开挖宽度、放坡系数、工作面等不同不作调整,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加宽加深的方量参照浙江省市政定额规定按总挖方量的2.5%计取(包干),管道沟槽人工辅助清底按10%工程量(包干)考虑。(三)排水工程6.新增中央绿化带现状地面为水泥混凝土,需凿除。
3.本工程苗木采用树棍支撑,养护期均按一年。2.种植土(黄泥)填厚暂按小灌木45cm、草坪地被按30cm计。1.本工程苗木工程量按设计图中苗木规格及数量计算。(四)绿化工程6.现状井需加高,按结算按实调整。5.经设计确认,新建检查井增加卸力板。
4.经设计回复,箱体的电缆引入线从新增箱变引出。3.经设计回复,CDZ配电箱采用做混凝土土台提高0.3m。2.电缆头以及电缆中间头暂定采用热缩式。1.配电箱尺寸暂定800*800*240。(五)电气工程4.经设计确认,高度6m以上乔木支撑按3.5-6m支撑形式计入。
3.材料价格参考杭州9月交通信息价计入。2.经设计确认,4000*1750与2000*1500标志牌立柱基础按同一种计入。1.经设计确认,φ89标志牌立柱按离地高度2.5加标志牌高度计入。(六)交通工程6.经设计回复,混凝土强度未注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采用C30素混凝土结构采用C25垫层采用C20素砼。5.经设计回复,图纸中道路填高高度为实际加铺沥青高度。
2.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未收到经图审的正式施工图蓝图,我们均按业主提供的电子图纸编制造价,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与受托方无关;特别事项说明大写:贰仟陆佰叁拾陆万壹仟柒佰贰拾贰元整。具体详见附表。招标控制价总造价:26361722元。五、编制结果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台州市永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1、工程招标控制价。5.本计价施工方案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投标报价及结算依据。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状、交通运输、空间局限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3.本报告所有涉及金额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抄送:各有关单位共印5份主题词: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经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工程: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2]2121号招标文件台州市建设工程
2022年10月涉黑涉恶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576-84205535地址:黄岩区迎薰路111号二楼东电话(FAX):0576-84271355;邮箱:tzhyzbb@126.com;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李旭峰
1.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一卷3目录
7.合同授予176.评标165.开标164.投标163.投标文件142.招标文件13
1.评标办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0第三章评标办法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9.纪律和监督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评标办法附件233.评标程序212.评审标准21
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92.投标报价要求591.投标报价组成5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8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5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5第三卷642.图纸631.图纸目录62第六章图纸61第二卷60
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675.其他664.工程管理的要求663.材料质量要求662.技术规范及标准651.工程概况65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73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2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1目录7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9第四卷68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79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8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77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76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75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74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3十二、未验收证明82十一、停工证明81十、危大工程量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80
1.1工程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东城开发区澄江路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6-841165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台州经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岩区黄椒路534号602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68605999 |
1.1.4 | 工程名称 | 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黄岩区江口街道 |
1.1.6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 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2 | 工期要求 | 不超过180天(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其他等求 |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台州网络投标工具安装程序(版本号:7.0.2);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
2.3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1、资信标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的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六);(7)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9)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其证书可采用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扫描上传;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必须提供其电子证书,且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5、25、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三)(11)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电子保函系统方式,则须提供工程保函(分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协会联保证明。(12)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以上资信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信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技术标包括:(1)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其中《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附件十,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3、商务标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
3.2.1 | 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 26361722元;最高投标限价: 22671081元。(市政:招标控制价×86%)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不低于 45 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协会联保证明。(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 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招标公告期间保函生效日起不少于一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在“保证金缴纳”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þ采用电子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协会联保证明。接受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开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接受其它招投标协会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协会联保证明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协会联保证明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协会联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685159。⑥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不得超过10面;(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4)必须包含《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附件十,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 |
4.1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网址:tzztb.zjtz.gov.cn/auth);2)选择投标项目,输入MD5码,点击“上传标书”,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即可;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点击“标书验签”按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台州不见面系统应用操作说明及工具安装包(投标人)》网址:https://tzztb.zjtz.gov.cn/tzcms/dzztb/338608.htm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以下简称“新应用”)(http://tzztb.zjtz.gov.cn/open/login) (详见投标单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新不见面开评标应用操作指南》); 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应用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应用将直接显示投标人 名称、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新应用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 及解密时间;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应用或中心网站文字直播专栏中(http://tzztb.zjtz.gov.cn/textlive)观看开标过程; 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应用中进行视频直播; 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 7、在使用新应用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杭州 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6-88685779/0576-88685159/18968509022) |
6.3 | 中标候选人名数 |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帐户。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台州网络投标工具软件(版本号:7.0.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15267219062;0576-88685159 |
10.2 | 增值税计税方式 |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 |
10.3 | 若由台州网络招标工具7.0.2版本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与网上发布的word版本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网上发布的word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
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3)其他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发生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管理部门的文件中载明以建造师身份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如承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d.工程已竣工,而在管理部门网站上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投标人不宜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项目投标。若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同日在多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或唯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承接一个项目(投标人应主动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选择,否则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视为其已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担保作出处理。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1.5费用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
(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
2.2.1投标人从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修改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2招标人的澄清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规定)至少15日前,将澄清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2018年浙江省定额编制,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保函的);(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退还。(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中标结果通知书》退还;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6.2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
5.开标4.2.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4.1.4招标人(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前附表规定名数的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建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还应包括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中标通知书(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
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7.3合同签订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7.3.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3款规定 |
2.1.4 |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 存在本章3.1.2项、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
3.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和评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2.1.5成本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详细评审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3.1.4商务标修正。
3.3.4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所留联系方式在30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
一、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法(2)评标办法附件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5分;AA的,得4.8分;A的,得4.3分;B的,得3.8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未在投标单位取得的,其信用评价分为3.3分。(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5分;AA的,得4.8分;A的,得4.3分;B的,得3.8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3.3分。(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二、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S家)中,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技术文件内容进行独立评审。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从优到差按自然数从1开始进行排名(排名不并列)赋值。再将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排名赋值进行累加,总数最小者的投标人技术文件为综合排名第一,次小者为综合排名第二,以此类推;若有排名赋值累加总数相同的技术文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综合排名先后。(一)技术文件评审技术标采用通过制。三、技术标评审(三)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jsj.zjtz.gov.cn/)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
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0.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D值即为0.XY。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一)评标标底价四、商务标评审(80分)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如此时S≤10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文件均予以通过;如此时S>10时,综合排名靠后的T家(T=S×1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技术文件不予通过。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六、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8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8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二)商务标得分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一名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三)抽签确定。(二)投标报价低者;(一)资信标得分高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
5.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4.资金来源:自筹100%。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黄岩区江口街道。1.工程名称: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绿化为交工),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自绿化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期满后再组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绿化、电力、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形象进度工期要求:/。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简易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
(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工程质量创。七、创优目标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创。
本合同在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补充协议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黄财发[2013]2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3号)、《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黄防欠办发〔2018〕1号)、黄防欠办发(2018)10号《黄岩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指导管理》文件执行、黄发改(2018)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岩区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及黄岩区相关文件规定、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建发〔2022〕37号文件、《台州造价》、《浙江造价信息》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规定。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注:如有特殊要求另编列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注: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3〕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放等手续。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额外计取。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j.本项目土方弃置、土方外运必须先征的发包人同意,否则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i.承包人需为本项目单独设立工资专用账户,仅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工资专用账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h.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的关系,由此发生的检测、协调、鉴定、赔偿、诉讼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出现扯皮现象,发包人有权根据单方面确认的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代扣、代付相应费用。g.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须服从发包人的组织安排。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内外的交通管理,保证行车及行人的安全。f.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取水设施。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若因此产生停工,工期也不予顺延。e.本项目夜间施工照明由承包人负总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施工时,在施工场内外做好警示标识,合理安排交通组织,确保安全,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正常秩序的干扰。承包人施工期间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有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监理例会等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无故缺席每次罚5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工程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
4.4商定或确定(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注:根据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对该区域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同调整)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50)%,金额为()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注: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办理)。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办理审批手续。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2500)元。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
(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6)用于本工程的苗木等必须按《植物检疫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否则与之有关的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5)所有绿化苗木到场后,均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经发包人认可;所有绿化苗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预算、图纸规格及规范要求;苗木规格均为种植修剪后的规格,所有乔木不得选用杀头苗,乔木种植完成后不得修剪主支杆,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商品砼、商品砂浆。(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
8.6样品(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4.2变更估价程序(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
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无承包价(暂定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税前金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第2种方式:采用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
2.未列入调差范围的材料,如其合价(含税材料价)超过30万元或占签约合同价2%(指同一材质材料),且在施工期的市场平均价相对基准价格(或招标控制价中对应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则超过部分的差价调整。(3)材料(人工)差价=A2-A1。(2)施工期市场价格A2的确定:A2=实际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1)基准价格A1的确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2022第8期)的人工、材料价格。1.列入调差范围的人工、材料种类: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砖、砂、石、沥青混凝土)。其差价计算方法如下:调整金额为可调整人工、材料差价乘对应数量。人工、材料数量根据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乘对应综合单价所包含的人工、材料用量计算;人工、材料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人工、材料差价计算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包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范围内。人工、材料差价按下列方式计算: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3.除上述第1、2点可调差情形外,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施工期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价格。
(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1)综合单价;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
d.水泥稳定层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厂拌或采用自动计量的搅拌机拌制,熟料从搅拌点至摊铺点所产生的运输,投标人在相应水泥稳定层清单中综合考虑报价包干,结算不再调整;c.本工程砂浆采用干混砂浆,运距按15km内考虑,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距按7km内考虑,投标时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包干,结算不再调整;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h.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中定额套用及定额工程量仅供各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需结合图纸和清单项目特征,自行决策,综合报价。结算不因提供的组价与图纸及特征描述有异而调整综合单价;g.本工程量清单子目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项目特征内容等进行综合报价,对清单中描述不够详尽、不完整之处,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结合现行的定额、计价规范等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结算时,除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可以调整外不作调整;f.本工程大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按履带式挖掘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各一台按项计入,计在道路工程中,投标人须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调整;e.余土、拆除垃圾场外运距按10公里套用,折合“m3.km”计算综合单价,实际运距凭业主签证确定,土方处置费暂按32元/m3(除税价)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计入,实际处置数量及单价根据业主签证及开具的发票按实结算;
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核。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
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金额()元,包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抵扣每期应付进度款。
(4)确认的当期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的合同价格的90%(含预付款)。工程结算经审定后,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给发包人,然后发包人付清余款。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价款。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1付款周期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14)%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12.5支付帐户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13.2.3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
(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4)其它要求:。(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确定审核时间时应将相关部门监管复核时间计入)。(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14.2竣工结算审核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
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置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价款;
(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2年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方式退回: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
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4)其它:/(3)市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予支付;(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延误的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按通用条款。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17.2不可抗力的通知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苗木(包括移植苗木)成活率必须符合定额规定,成活率在98%以上,保存率100%,成活率少于以上规定的,承包人应使用同种同等规格苗木予以补植。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如分段验收的,分别计算养护期(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由承包方及时补种(补种的苗木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死亡的苗木补种后重新开始计算养护期。21.2苗木养护标准:苗木按《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养护质量标准养护。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建发〔2022〕37号文件、《台州造价》、《浙江造价信息》等,其余详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3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中耕除草: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和影响苗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生长的杂草,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2)灌溉与排水: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具体如下:绿化苗木养护的内容包括: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除去杂草和修剪(不低于1次/月)、施肥(不低于3次/年)、浇水(不低于1次/半月)、有效防治病虫害(不低于3次/年)等,确保绿化效果。
(10)养护期间如发生台风、干旱等原因造成苗木倒伏或死亡,承包人应24小时内及时完成扶正或更换工作,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逾期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先行扶正或更换,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扣除质量保修金。(9)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8)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7)补植: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与原有的接近。(6)草坪养护:养护期满后单纯性草坪纯洁度保持大于95%。混合草坪应达到没有影响景观的双子叶植物和与草坪不协调的木本植物的要求。(5)保护措施:即使作到抗旱、防风、防寒。园林绿地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经监理、业主同意后可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杆围护。
协议书附件:附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绿化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期一年后再进行移交验收。绿化养护: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承包方及时免费补种(补种的苗木须经发包人认可),补种的花草苗木重新计算养护期。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除去杂草和修剪、施肥、浇水、有效防治病虫害等,确保绿化效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台州梦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地址:黄岩区江口街道工程项目名称: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1.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1.投标报价组成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1.6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1.5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1.4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1.3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1.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确定。
2.投标报价要求1.9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取。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1.8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费率的30%~100%范围内自主确定规费费率。1.7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含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和“智慧工地”费用)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仅指边施工边维持行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设定)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取费基数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第二卷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缀名为“.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文件。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台州网络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2.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
(https://tzztb.zjtz.gov.cn/tzcms/)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施工图纸2.图纸1.图纸目录第六章图纸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永达路为东西走向,用于连接区块东西交通,本次设计范围从大闸路往东至进港路,共计两段路组成。1.三江路~大闸路段北半幅为现状实施水泥路面,南半幅现状未实施,西起大闸路,东至三江路,设计长度286.697m(桩号0+571.209~0+857.906),标准路段红线宽36m,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电气、交通工程。2.三江路~进港路段全线为已实施水泥路面,本次全线施工,西起三江路,东至进港路,设计长度1214.484m(桩号0+857.906~2+072.39),标准路段红线半幅宽36m,包括道路、绿化、电气、交通工程。1.1招标工程:黄岩区永达路(大闸路~进港路)改造工程1.工程概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卷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2.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及标准1.4建设地点:黄岩区江口街道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81-200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1022-201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3.2材料的质量保证(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3.1材料选择3.材料质量要求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3供应要求(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5.其他4.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4.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管理的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选品牌或厂家 | 备注 |
1 | 管材 | 公元、伟星、中财或相当于 | |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注: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未验收证明十一、停工证明十、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历 | ||||||||
简历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简历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能力 | 进场时间 | 备注 |
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工程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2(1) | 否 | |
3 | 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1.4.2(2) | 否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1.4.2(3) | 否 | |
5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2(4) | 否 | |
6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1.4.2(5) | 否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2(6) | 否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1.4.2(7) | 否 | |
9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 1.4.2(8) | 否 | |
10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2(9) | 否 | |
11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12 |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 1.4.2(11) | 否 | |
13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14 |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 1.4.2(13) | 否 | |
15 |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 | 1.4.2(14) | 否 |
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工程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五种之一情形的:(1)无在建(非下列2-5情形);(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一));(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二))。(5)工程已竣工,而在管理部门网站上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属上述(2)、(3)、(4)、(5)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 | 1.4.1(3) | 应是(1)、(2)、(3)、(4)、(5)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 属 情形 |
3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2 | 否 | |
4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5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6 |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1.4.2(13) | 是 |
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jsj.zjtz.gov.cn/)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如下: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工程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
信用评价等级 |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 |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和第3.1.3项规定的情形);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工程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注:1:以上危大工程清单由招标人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工程十、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序号 | 危大工程清单 |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1 | ||
2 | ||
3 | ||
…… | …… | …… |
未验收证明十二.未验收证明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明》不得使用。停工证明十一.停工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包人原因自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120天。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交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但非我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交工)报告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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