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EPC标段
金额
375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201875654200000177
预算金额3751万元
招标公司乌苏市兴慧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坤18509912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4032018756542000001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招标人为乌苏市兴慧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西大沟镇、车排子镇
2.项目规模:本项目实施乌苏市车排子镇、西大沟正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共计18条斗渠,总长44.371千米,其中对车排子镇17条斗渠防渗改建,改造总长度36.594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67座对西大沟镇西渠改造,改造总长7.78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32座;工程等级为V等,规模为小(2型),渠道工程级别为5级,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均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EPC标段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拟投入本项目EPC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参加本标段投标时均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否则投标无效。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5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4032018756542000001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招标人为乌苏市兴慧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西大沟镇、车排子镇
2.项目规模:本项目实施乌苏市车排子镇、西大沟正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共计18条斗渠,总长44.371千米,其中对车排子镇17条斗渠防渗改建,改造总长度36.594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67座对西大沟镇西渠改造,改造总长7.78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32座;工程等级为V等,规模为小(2型),渠道工程级别为5级,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均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573001001 | 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EPC标段 | 365 | 3751.0 | 乌苏市国有农业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四期)EPC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里的所有工作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EPC标段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拟投入本项目EPC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参加本标段投标时均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否则投标无效。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5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乌苏市兴慧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街道文景路社区温州路216号一楼104室(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1B座2204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先汉 | 联 系 人: | 徐坤、陈涛、赵天 |
电 话: | 15009920111 | 电 话: | 18509912151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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