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镇市红湖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设施排危、民联小学教学楼改造排危、化龙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排危、站街小学排危改造项目施工采购代理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镇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陈曦0851-825221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镇市红湖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设施排危、民联小学教学楼改造排危、化龙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排危、站街小学排危改造项目施工采购代理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为有序推进红湖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设施排危、民联小学教学楼改造排危、化龙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排危、站街小学排危改造项目及清镇市第四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完成前期工作,现决定对施工单位采购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确定采购代理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红湖小学食堂改造及附属设施排危、民联小学教学楼改造排危、化龙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排危、站街小学排危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采购代理
2.建设性质:修缮排危。
3.施工预算资金及来源:教育专项资金
4.工作期限:从签订《采购代理协议》开始,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单位采购代理工作。
5.工作内容:
采购代理单位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采购代理规范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采购招投标工作,完善备案资料报相关部门存档。对不按要求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的,按《采购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三、资格要求: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采购代理公司(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基建科进行报名(地址:原百花新城市政府大楼1611室)。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复印件齐全,详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能力考评或评价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身份已入驻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并能顺利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4、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
5、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7、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基建科获取有关资料。
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851-82522146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业主单位全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被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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