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四路52号河畔城一单元二楼201、202号两套住宅房屋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25号项目GJB2023-036标的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四路52号河畔城一单元二楼201、202号两套住宅房屋租赁 | |||||||||
项目编号 | 441303-2023-025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标的编号 | GJB2023-036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0.0736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1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暂无数据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惠州市惠阳区 | 挂牌期间 | 14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惠州市惠阳区 | 挂牌日期 | 2023-08-04 00:00:00 | |||||||
交易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机构代码 | 12441303050678629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建筑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 | 发布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 |||||||
转让方代码 | 91441303196084436G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内容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四路52号河畔城一单元二楼201、202号两套住宅房屋,租赁面积160m2,未办理产权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租期至2023年3月31日止,原租户仍在使用。标的装修简易、陈旧,框架结构,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2208万元。(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三)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四)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五)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4年。第一年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二年起每月租金按上一年的月租金价格×(1+1%)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六)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七)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八)竟得人竟得租赁标的后,如转租需经委托人同意。(九)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四、竞价方注意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五、联系方式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2-3381336。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cqjy.huizhou.gov.cn/Web/Index/LandDetail?id=17023 |
一、受惠州市惠阳区建筑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挂牌整体打包出租惠州市惠阳区人民四路52号河畔城一单元二楼201、202号两套住宅房屋,出租底价 0.0736万元/月,竞价保证金0.2208 万元,租赁期限为4年。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4日8:30至2023年8月18日9:00。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8月4日8:30至2023年8月18日10:00。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人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建议竞价人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准备,限时报价期为5分钟。
三、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四、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五、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七、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公告项目详情详见请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产权交易→竞价交易系统入口→交易大厅”详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办事指南→产权交易网上竞价操作视频”或“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竞价交易系统入口→应用指南”。咨询电话0752-3911932(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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