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委托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CZX-2448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客户维护需求,向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含10家二级分行)提供收单商户权益活动的支撑服务,投标人与招标人公众号、统一收单系统等渠道技术对接。投标人负责收单商户权益及运营支撑服务,包括收单商户权益返还的系统对接、权益返还,以及收单商户营销活动策划、配置和开展等服务。本项目服务期1年,中标人2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显示存在严重失信情况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其他形式,投标人可自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项目负责人:宓圣杰;联系电话:18969923366;
电子邮箱:1821867262@qq.com
投诉联系人:金册玲;联系电话:0571-88399280;联系邮箱:HCZBDL@126.com
开户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3300301005784890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委托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CZX-2448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全辖收单商户权益活动服务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客户维护需求,向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含10家二级分行)提供收单商户权益活动的支撑服务,投标人与招标人公众号、统一收单系统等渠道技术对接。投标人负责收单商户权益及运营支撑服务,包括收单商户权益返还的系统对接、权益返还,以及收单商户营销活动策划、配置和开展等服务。本项目服务期1年,中标人2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显示存在严重失信情况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其他形式,投标人可自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项目负责人:宓圣杰;联系电话:18969923366;
电子邮箱:1821867262@qq.com
投诉联系人:金册玲;联系电话:0571-88399280;联系邮箱:HCZBDL@126.com
开户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3300301005784890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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