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主城区市政公厕保洁管理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澜沧县主城区市政公厕保洁管理(以下简称:本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CPPCG-2018-004。
2、项目名称:澜沧县主城区市政公厕保洁管理。
3、项目内容
3.1 维护管理范围
澜沧县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移交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厕,主要对公厕设施、卫生等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确保公厕环境干净卫生,公厕设施完好。
3.2 维护管理数量
现开放使用市政公厕共11座,分别是盛达餐馆对面公厕、民族街垃圾中转站公厕、拉祜广场舞台公厕、拉祜广场西门公厕、民族剧院公厕、进修学校旁停车场公厕、统计局路口公厕、政府人大公厕、老干局门口公厕、县保健院旁绿化带公厕、环卫站门口垃圾中转站公厕。
3.3 维护管理标准
对公厕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按需更换保洁用品,并缴纳公厕水电费用等。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72.162万元。
5、服务期限:3年。2019年1月1日起,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6、投标候选单位的考察及投标单位的确定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规定,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考察后,推荐了6家单位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名单如下:
(1)澜沧家佳保洁服务部;
(2)澜沧四季清洁有限公司;
(3)澜沧阿文保洁有限公司;
(4)澜沧浙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澜沧七彩家政保洁有限公司;
(6)澜沧家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名采购人代表在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会议室对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抽签,随机抽取并确定3家供应商作为本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供应商,其名单如下:
(1)澜沧家佳保洁服务部;
(2)澜沧四季清洁有限公司;
(3)澜沧七彩家政保洁有限公司。
7、投标人资格要求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7.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
7.4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7.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1 时间: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 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
8.3 地址:澜沧县六一路住建局对面办公楼二楼;
8.4 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4)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述(1)至(4)项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5 售价:每套人民币 陆佰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9.1 递交时间:2018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00 分止;
9.2 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9.3 递交地点:澜沧县华隆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9.4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芦笙路与温泉路交叉口西南角50米。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10.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10.2 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
10.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0.4 收款单位: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
10.5 开户银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10.6 账号:0000 0520 3123 4012;
10.7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0.8 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澜沧县勐朗镇六一路
联系人: 毕海江
电话: 13629447708
11.2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涛
地址: 澜沧县勐朗镇六一路
E-mail: Lcppzb@qq.com
电话/传真: 0879-7220608
11.3 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澜沧县财政局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水库东路
联系电话:0879-7233896
12、公告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