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西部项目部)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西部项目部)项目 |
项目概况: | 天津分公司在米脂地区射孔施工,当地公安局开展《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实施及专题专项评估》,发现分公司射孔队作业现场未按照要求配置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管理信息系统,不具备公安系统安全监视上传条件,存在安全隐患,需采购现场视频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公安部门相关要求。" |
项目单位: | 天津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资质条件: (1)承包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承包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 3.2. 安全要求:投标人安全组织构架和管理制度健全,并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 3.3.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汇总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相对人、签约金额(含税)、结算金额(含税)、发票号码、开具金额(含税)等关键信息(以发票含税累加额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 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承包商的承包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2)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需要提供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参加本项目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谈判中同时参加本项目。 3.4. 信誉要求: (1)承包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承包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3)承包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4-048)报名费”。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工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22212333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工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22123335 |
其他: | 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