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弱电、音影及班班通设备采购(含安装)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9.9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弱电、音影及班班通设备采购(含安装)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 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
五、服务标准:
1、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3 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中标人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1.5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 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和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3、质量保障
3.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随时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保修期满在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如需维护管理由使用单位同中标人协商,采购人不再负任何技术、经济责任。维护管理范围为本项目清单内所有设备。
3.2质保期自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第二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4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
4、培训
4.1培训内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① 领导层;②业务承办层;③ 系统管理员;④参与的相关业务部门。
4.2培训方式 ①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②理论课程采用中文教材,使用中文进行培训;实践课程中部分采用专用教材,紧扣项目实施的具体环节。 ③现场讲解配有幻灯片投影放映,便于学员观看学习内容。 ④理论课程中含有演示部分的,由授课教师负责搭建环境并当场示范。 ⑤培训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5人,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现场。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进行。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及用户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采购人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5.6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人和使用方的损失。
六、验收标准:
1.1履约验收的主体: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1.2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1.3时间或条件: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1.4验收方式:分期验收;
1.5验收程序:
1)、进场货物验收。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2)、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3)、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成立预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如有)、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试运行验收。本项目试运行期为 3 个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 的,中标人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由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1.6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1.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未经采购人现场签收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七、其他要求:
1.履行合同的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 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履行合同的地点: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
3.付款方式
① 支付单位: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② 付款方式: 分期
如: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预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凭设备移交单、政府采购合同、预验收报告单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正式验收合格 30 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
中标人在申请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示与合同金额等额的货物发票。
③合同价格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验收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4.中标人须配合消防验收,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为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建设效果所包含的货物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验收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弱电、音影及班班通设备采购(含安装)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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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 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
五、服务标准:
1、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3 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中标人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1.5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 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和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3、质量保障
3.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随时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保修期满在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如需维护管理由使用单位同中标人协商,采购人不再负任何技术、经济责任。维护管理范围为本项目清单内所有设备。
3.2质保期自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第二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4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
4、培训
4.1培训内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① 领导层;②业务承办层;③ 系统管理员;④参与的相关业务部门。
4.2培训方式 ①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②理论课程采用中文教材,使用中文进行培训;实践课程中部分采用专用教材,紧扣项目实施的具体环节。 ③现场讲解配有幻灯片投影放映,便于学员观看学习内容。 ④理论课程中含有演示部分的,由授课教师负责搭建环境并当场示范。 ⑤培训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5人,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现场。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进行。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采购人及用户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采购人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5.6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人和使用方的损失。
六、验收标准:
1.1履约验收的主体: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1.2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1.3时间或条件: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1.4验收方式:分期验收;
1.5验收程序:
1)、进场货物验收。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2)、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3)、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成立预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如有)、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试运行验收。本项目试运行期为 3 个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 的,中标人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由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1.6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1.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未经采购人现场签收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七、其他要求:
1.履行合同的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 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履行合同的地点:浏阳市淮川街道浏阳河小学
3.付款方式
① 支付单位: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② 付款方式: 分期
序号 | 付款条件 | 达到付款条件起日 | 支付合同总金额% |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
1 | 预验收合格 | 30日 | 70% | 是 |
2 | 正式验收合格 | 30日 | 25% | 是 |
3 | 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 30日 | 5% | 否 |
如: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预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凭设备移交单、政府采购合同、预验收报告单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正式验收合格 30 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
中标人在申请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示与合同金额等额的货物发票。
③合同价格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验收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4.中标人须配合消防验收,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为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建设效果所包含的货物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验收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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