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恩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enshi.etrading.cn/) 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HD-230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3-01700
3、项目名称:恩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78(万元)
6、最高限价:578(万元)
7、采购需求:根据恩施市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杆利用现状,因地制宜引导开展市域内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即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鼓励市场主体自行建设秸秆收储运服务网络,实施联农带政策措施,壮大企业收、储、运能力,规范秸秆收储操作,推进秸秆离田利用、科学还田,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2023年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及以上。拟招标一家公司统筹实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中农作物离田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免费下载,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免费下载。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下载竞招标文件,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4.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市农业农村局或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联系电话:18171562400,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
联系方式:18171562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13971884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81715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