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建设工程(街路边沟排涝通道整治)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通知书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000 | 工程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000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建设工程(街路边沟排涝通道整治)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运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曾兆颖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1212021202200048 | 99.360000% | 912日历天 |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94.9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运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辽宁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曾兆颖 | 孙茂臣 | 佟骅原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曾兆颖 | 孙茂臣 | 佟骅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宝铭 | 周洋 | 王兴旺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 | 高级工程师(道路桥隧) | 高级工程师(道路桥梁)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2021202200048 | 辽1212021202201215 | 辽1112022202310551 | ||||||||
投标报价 | 99.360000% | 99.450000% | 99.250000% | ||||||||
工程工期 | 912日历天 | 912日历天 | 91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及甲方要求。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96 | 82.54 | 77.1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运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辽宁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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