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比选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比选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555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延吉机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航延食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
比选申请人提供报价单: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点,报价需价税分离,留有联系人、联系
电话、售后服务内容等能够满足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可提供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报价单、资质证明、业绩、投标人资格页复印件(默认对本项目要求认可)
加盖公章,密封报名,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号延吉机场分公
司。
(5)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3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无需获取文件,按要求密封报价即可,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吉林省延吉市长
白山西路15-11号延吉机场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号延吉机场分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号延吉机场分公司。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本延吉机场分公司航延食品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每年10万元。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延吉机场分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比选条件,现比选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规模: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为其中的:
(001)延吉机场分公司采购航延食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报价单: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点,报价需价税分离,
留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内容等能够满足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可提供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报价单、资质证明、业绩、投标人资格页复印件(默认对本项目要求认可)
加盖公章,密封报名,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号延吉机场分公
司。
(5)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无需获取文件,按要求密封报价即可,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
号延吉机场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6时
递交方式: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延吉机场
七、其他
1.数量、产品规格及预算:
产品明细及规格详见延吉朝阳川国际机场公众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每项产品最高限价,该
报价包含运输及装卸费。
2.付款方式:我公司收到供应商对账单,审核无误且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在收到发票90天内支付货款。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一年后由甲方出具服务评估报告,双方在金额、服务要求等无异议的
前提下可续约一年。
4.质量要求:
1)根据实际航延需求,30分钟内送货到延吉机场指定地点;
2)按照最低保质期限6个月为准(到期前两个月更换新日期货品);
3)一次性纸杯需符合国家标准(GB/T+27590-20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延吉机场分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15-11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433-22372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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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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