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5.8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bc2024053101
预算金额35.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清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雪莲0411-898258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5月31日 08: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8: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35.8797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莲
项目联系电话0411-89825885
采购单位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庄河市大营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清15940946555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雪莲0411-89825885

项目概况

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BC2024053101

项目名称: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8797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8797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大营镇八家村、红丰村、四家村、四门孙村、孙屯村、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其中1、大营镇八家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共计2个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大营镇八家村关甸屯渠道维修工程:新建浆砌石挡墙8m,墙高2m,翻建浆砌石渠道7m。

(二)大营镇八家村关甸屯转角楼支流坝体覆土工程:外运开山混合料填筑坝体221m3。

2、大营镇红丰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共计2个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大营镇红丰村北沟屯护岸、管涵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127m,墙高1.2m;新建D500管涵1座。

(二)大营镇红丰村北沟屯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筑坝68m。

3、大营镇四家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盖板涵1座,净跨3m。

4、大营镇四门孙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共计3个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大营镇四门孙村刘屯河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挡墙68m,墙高1.2m。

(二)大营镇四门孙村曹屯挡墙工程:新建浆砌石加高墙42m,墙高0.7m。

(三)大营镇四门孙村姜屯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筑坝460m。

5、大营镇孙屯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共计2个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大营镇孙屯村孙东屯1号管涵工程:水泥路面翻修30m2,新建D600预制钢筋砼Ⅱ级承插管6m。

(二)大营镇孙屯村孙东屯2号管涵工程:水泥路面翻修25.8m2,新建D600预制钢筋砼Ⅱ级承插管6m。

6、大营镇新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共计6个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大营镇新房村大个岭屯大个岭河护岸工程:河道新建浆砌石护岸52m,墙高1.0m。

(二)大营镇新房村大个岭河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筑坝186m。

(三)大营镇新房村大个岭河(北侧)管涵工程:新建D1000预制钢筋砼Ⅱ级承插管4m。

(四)大营镇新房村磨房河盖板涵工程:新建盖板涵1座,净跨2m。

(五)大营镇新房村磨房河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筑坝85m。

(六)大营镇新房村冷口河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筑坝380m。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注:A.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

方式:现场获取。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法人身份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庄河市大营镇        

联系方式:姚清1594094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联系方式:刘雪莲0411-8982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莲

电 话:  0411-898258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