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兴泉水业有限公司3#生产车间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兴泉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兴泉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兴泉水业有限公司院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544.00,总建筑面积为2544.00㎡,建筑层数、高度: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85m。建筑结构形式:轻钢结构单层门式刚架。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8 00:00 至 2024-05-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 28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兴泉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峰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446号南三楼
联系人: 张丽云 联系人: 樊磊
电话: 0319--2956188 电话: 0319-3378068、1317185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