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12000202402000068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当事人2: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2楼
四、基本情况
我部门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提供的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12000202402000068,以下简称该项目)场内交易活动见证报告。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对你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一、检查情况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你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未严格落实“采取必要的通讯工具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七条、《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第七条之规定按时更新相关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对你公司处以责令整改,责成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有关规定,完善落实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至牟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牟财采决〔2024〕4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pdf』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12000202402000068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当事人2:山东诚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2楼
四、基本情况
我部门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提供的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大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12000202402000068,以下简称该项目)场内交易活动见证报告。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对你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一、检查情况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你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未严格落实“采取必要的通讯工具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七条、《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第七条之规定按时更新相关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对你公司处以责令整改,责成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2〕15号)有关规定,完善落实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至牟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牟财采决〔2024〕4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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