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新增综合视频终端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4﹞06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工0791-87052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新增综合视频终端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4﹞060号)

 

一.采购条件

因第一次公开询价不满三家报价,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新增综合视频终端项目现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付期限

地点

备注

1

南昌南车辆段新增综合视频终端

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软件

1

合同签订日期起20天内

南昌南车辆段段调度指挥中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营业执照中须计算机相关资质。

3.3报价人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报名响应,未在平台报名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4.2.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00至2024年11月27日17:00,其中报名及下载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

4.3.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报价资料成册,封面显示招标编号),否则为无效报价。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或业绩文件文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所有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的《报价函》的各合计金额作为最终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收金额,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4.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791-87052696

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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