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后勤保障部便利店部分物资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申购主题:后勤保障部便利店部分物资采购项目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安装要求: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收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预算:******人民币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备注说明:
采购明细:
采购内容:天然不加碘食用盐等一批便利店所需农副产品
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质保及售后服务:1、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2、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每月1—2次的校内巡场、根据卖场情况合理安排商品配送方案等。 3、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参与竞价公司营业执照,当地某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该当地公司与参与竞价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证明文件压缩包。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参与竞价的,还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附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品牌经销商授权书等资质文件。 5、供应商承担所供商品的质量责任。供应商交付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保证提供正规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在交付商品时提供所供商品每一批次货物对应批次号的检测报告。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西南交通大学。 6、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退货,由供应商、采购方双方协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次送货到指定地点(成都犀浦、九里两校区),紧急状态下供应商应在接到送货单后于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中项下物资列示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预估数量仅用于提供报价参考,非实际采购数量。 9、结算周期为每月结账(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日期调整另行通知),每月结算金额按照采购方的实际采购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采购方验证无误后支付货款。 10、本项目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期后1年。履约期限内,若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自然终止。
型号:详见附件
预算单价:
数量/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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