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公告函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充电桩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信息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距唐山市中心区40公里。曹妃甸区路网整体为六纵(西起唐海路、汇丰路、长丰路、大通路、迎宾路、永丰路)六横(北起迁曹线、创业大街、建设大街、新城大街、垦丰大街、滨海大街),且路网内部多为双向四车道,外部环城为双向六车道。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涉及排水老旧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永丰路、建设大街、垦丰大街、唐海路、大通路),唐海县城配套充电设施,迎宾路市政管网及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森林公园提升改造,全民健身场所新建工程。
2.2 采购范围
本次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充电桩采购公开询价物资品种、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日期 |
备注 |
1 |
480kw分体直流充电机 |
480kw |
台 |
1 |
202411-工程结束 |
480kw托十二,配2个500A断路器及相应的母排接线端子。包含安装、接线、技术指导、调试,3年平台服务费及流量卡等全部费用,保证验收。 |
2 |
480kw分体直流充电机 |
480kw |
台 |
2 |
480kw托十,配2个500A断路器及相应的母排接线端子。包含安装、接线、技术指导、调试,3年平台服务费及流量卡等全部费用,保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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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0kw分体直流充电机 |
360kw |
台 |
1 |
360kw托八,配1个800A断路器及相应的母排接线端子。包含安装、接线、技术指导、调试,3年平台服务费及流量卡等全部费用,保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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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0kw终端 |
120kw |
台 |
20 |
双枪输出,5米枪线,包含安装、接线、技术指导、调试,3年平台服务费及流量卡等全部费用,保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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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kw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
7kw |
台 |
4 |
交流7KW,附带立柱,单枪,5米枪线,配套膨胀螺栓,包含安装、接线、技术指导、调试,3年平台服务费及流量卡等全部费用,保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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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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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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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GB/T 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 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 部分:供电设备》,NB/T 33002-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技术条件》,NB/T33008.2-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等现行国家标准。
2.4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施工现场。2.5 交货期
2024.11-工程结束
3.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
3.2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资质,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 货款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4.1 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账期: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 □60日□90日 □ 日(其他时间)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80%,结算收到发票且本批次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97%。剩余3%结算款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若买方未收到发票,买方有权拒绝付款。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支付方式:混合支付:80%现金支付,20%票据支付,甲方采取保贴票据支付时,视同现金支付。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甲方向乙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合法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纸质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信用证、集团云链、云票、供应链金融等。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价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参与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充电桩采购询价的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报价以2.2 询价单为准,进行报价。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4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评审
7.1 评审时间: 2024 年11月22日16时00 分。
7.2 评审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7.3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新港二号路173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杨薪田
电 话: 132465755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632255016@qq.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 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监督机构: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022-66708392
邮箱:zhangrui1@ccccltd.cn
监督人只负责监督招标流程和受理供应商书面投诉或检举,业务咨询请联系招标联系人。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