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
预算金额50.14万元
招标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先生18784225508
中标公司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221号 | 47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工程机械 | 全喂入收割机、履带式旋耕机、3寸柴油抽水机、垃圾车、洒水车 | 富派、富牌重生、旺龙威、旺龙威、玉柴动力 | 4LZ-1.0A、1GZL-120B、WLW5070ZYSE、WLW5160GSSE、YC80B | 1(台) | 474,000.00 | 47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全、唐伟、兰敦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计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区兴平镇兴花街83号
联系方式:1398266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新华大道华蓥市商会大厦1栋1-14-1号
联系方式:18784225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13982660219
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2022112101).pdf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20221121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广安)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审方法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谈判邀请
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
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
经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
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
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501480.00元(大写:伍拾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guang-an.gov.cn/)及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
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华蓥市商会大厦A栋14-1,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
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谈
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华蓥市商会大厦A栋14-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6021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华蓥市商会大厦A栋14-1
邮编:638600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26-4852323
注:为防控疫情,请各供应商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主动接受测体码
温、亮码和扫码完成后方能进入投标现场;对黄码、红码人员,严禁进入并进行
第一时间隔离观察。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人民币501480.00元(大写:伍拾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476406.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开户行: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8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4852323 |
9 |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4852323 |
10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华蓥市商会大厦A栋14-1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26-4852323 |
11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4852323地址:华蓥市商会大厦A栋14-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4251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3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计算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
本谈判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
15 | 定向采购情况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等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6 | 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1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8 | 所属行业 | 工业 |
19 | 单独递交 | 单独递交:各供应商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提供一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在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单独递交,未按照此要求递交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20 | 参照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如涉及时做为实质性要求) | 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在评审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以提供节能环保证书多者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三、其他相关采购强制、优先、促进、惩戒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 ||
21 | 强制认证产品(如涉及时做为实质性要求) | 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谈判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
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
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
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
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
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
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
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
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
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
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活动公告。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签到顺序的方式确定。谈判
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
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
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
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
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
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
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均符
合本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20条之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
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
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
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
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
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
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
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
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
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
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
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
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
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
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仅为范本,请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其它要求进行拟制)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
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货物品名一、 | 规格型号合同货物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含货款、
编目上架、增值税发票税费、运费、配送费、运输中的保险费、代理费、售后
服务费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
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
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
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
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
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
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
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
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
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
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
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
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
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
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
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五成交候选人: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 |
2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五成交候选人: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 |
3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五成交候选人: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 |
4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五成交候选人: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 |
5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4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5000(元)(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第五成交候选人: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6406(元)(肆拾柒万陆仟肆佰零陆元整)。202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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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评标报告
四川·广安
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2022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设
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18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开标日期和地点
受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和信
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公开招标采购
公告。采购人监督人员强女之邀请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
进行了监督。
开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开标地点:华鉴市商会大厦A栋14楼
二、评标委员会员名单
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开标日期及时间),四川和
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按相关规
定抽取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名。
姓名 | 姓名 | 身份 |
评审专家 | ||
3练上 | 3练上 | 评审专家 |
评审专家 | ||
采购人代表 |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单
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共有27家供应商按
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 |
2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 | 四川苏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6 | 四川洋太科技有限公司 |
7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8 | 四川雨飞洋科技有限公司 |
9 | 四川沐伦栖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13 | 四川盛世博林商贸有限公司 |
14 | 四川贤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 | 四川宇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6 | 成都汇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 | 成都松月科技有限公司 |
18 | 四川中汇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四川金博汇汽车有限公司 |
20 | 广安成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 | 四川汇亨德科技有限公司 |
22 | 四川杰祥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 | 四川鑫欲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4 | 四川金利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5 | 四川年年佳科技有限公司 |
3
26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7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低价中标法。
2.评分因素。
详见采购文件
3.评分标准及权值。
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标情况记录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1月30
日,在四川和信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2进行了公开开
标。
2.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30
时,共收到2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开标大会由赵丽萍主持,赵丽萍负责记录,
聚支进行现场监督。
4.开标过程中,由赵丽萍对27家投标供应商进行了宣
读。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评审工作在华鉴市商会大厦A栋14楼评标室2进行。
1.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评标过程依法按程序执行。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元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天
2.投标人澄清情况
一
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四川苏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5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6 | 四川雨飞洋科技有限公司 |
7 | 四川沐伦栖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8 |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11 | 四川盛世博林商贸有限公司 |
12 | 成都汇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 | 成都松月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四川中汇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汇亨德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四川鑫欲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7 | 四川金利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8 | 四川年年佳科技有限公司 |
19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4.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1 | 四川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 | 无法足代表人身份止明 | 无法足代表人身份止明 | 无法足代表人身份止明 | 无法足代表人身份止明 | 无法足代表人身份止明 |
2 | 四川洋太科技有限公司 | 法代人证明节中法生代法 | ||||
3 | 四川贤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无法主代表人身份证明 | 无法主代表人身份证明 | |||
4 | 四川宇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无法系代表人社分让明节 | ||||
5 | 四川金博汇汽车有限公司 | |||||
6 | 广安成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无法室代表人身份证明 | 无法室代表人身份证明 | 无法室代表人身份证明 | 无法室代表人身份证明 | |
7 | 四川杰祥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四川苏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5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6 | 四川雨飞洋科技有限公司 |
7 |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汇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松月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中汇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汇亨德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欲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金利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四川年年佳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四川沐伦栖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粮伐酒小东三古数据日协车法运办作居公司 | ||
四川盛世博林商贸有限公司 |
1
2
7.参与谈判的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四川苏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5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6 | 四川雨飞洋科技有限公司 |
7 |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10 | 四川中汇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四川汇亨德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四川鑫欲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3 | 四川年年佳科技有限公司 |
14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5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8未参与谈判的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原因(需详细注明原因) |
1 | 四川金利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2 | 成都松月科技有限公司 | ||
3 | 成都汇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参与报价的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评审价(元) | 备注 | 备注 | 备注 | 备注 | 备注 |
1 | 四川洪泰发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476406 | 475000 | 475000、 | |||||
2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75700. | 175700元 | 扣门表元二降到 | 扣门表元二降到 | 扣门表元二降到 | 扣门表元二降到 | 扣门表元二降到 | |
3 | 四川苏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75600 | 47561.0 | ||||||
4 | 广安市尧舜商贸有限公司 | 476406. | 476406、 | 7646 | |||||
5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476000. | 放高和价 | 放高和价 | 放高和价 | 放高和价 | 放高和价 | ||
6 | 四川雨飞洋科技有限公司 | 4750w0、 | 510000. | 起高限可 | 起高限可 | 起高限可 | 起高限可 | 起高限可 | |
7 | 四川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76406, | 末满是改到 | ||||||
8 | 四川一点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76406、 | 476406、 | 476406.1 | |||||
9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475900 | 放亲相价 | 放亲相价 | 放亲相价 | 放亲相价 | 放亲相价 | ||
10 | 成都汇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7lo。 | |||||||
11 | 成都松月科技有限公司 | 47640. | |||||||
12 | 四川中汇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 476400。. | 47742、 | ||||||
13 | 四川汇亨德科技有限公司 | 476406、 | 449100. | ||||||
14 | 四川鑫欲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6406、1 | |||||||
15 | 四川金利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76406 | |||||||
16 | 四川年年佳科技有限公司 | 476406、 | 476410 | ||||||
17 | 绵阳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76200 | 474000 | 474000 | |||||
18 | 广安凯裕商贸有限公司 | 476406- | 47646.1 | 76406、1 |
1
10.其他需记录的情况
七、评标委员会拟推荐的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 推荐排序 |
1 | |
四海泰品居传媒有限责化司司 | 2 |
高强布责公 | 3 |
四川起建筑程有限的 | 3 |
3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如有):
元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张友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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