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d2023-t-006
预算金额444.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蓉洁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萍0512-652014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谈判采购公告(SZSD2023-T-006)(SZSD2023-T-006)

2023-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122613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ZSD2023-T-006

2 、项目名称: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陆拾贰万圆整( ¥620000.00

5 、采购需求:

5.1 补充碳源:将补充碳源抽排至全密闭槽罐车内并运输至七子山填埋场渗滤液站,夜间运输,日运输量约 60 吨, 夏季需求高时会适当提高运输量,冬季需求低时会适当降低运输量, 单程约 4 公里;

5.2 污泥运输:车辆放置于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站脱泥车间卸泥斗处,承接脱泥机脱下来的泥,每日脱泥完成后将污泥运输至填埋场库区, 日运输车次为 1 车次,夏季污泥浓度高时会提高至每日两车, 场内盘山道路,单程约 3 公里。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1231 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 >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1225 日报名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 申领 CA 证书

3.1.1 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 CA 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 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 CA 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 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 CA 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 CA 证书办理指南》。

3.2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 CA 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四、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地点:

1 、响应单位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 CA 证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 CA 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 CA 证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证书至谈判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 CA 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 CA 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 CA 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12261330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122613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2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8616651

3 、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 1 )注册咨询: 0512-69820846 ;( 2 )签章使用问题: 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 3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新市路 252

联系方式:李蓉洁 /0512-6569309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 13883B501

联系方式:陆萍 /0512-6520141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萍、吴靓、陈婷、曾颖

电话: 0512-65201419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 1220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日常覆盖材料 HDPE膜、临时覆盖膜及辅件等 140 2023-12
2 辅助用工服务 日覆盖工、焊膜工、进场道路清扫、污水站辅助工等辅助用工服务。 160 2023-12
3 调节池清淤服务 调节池清淤 130 2023-12
4 库区雨污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维护 隔离墩、临时设施等维护,污水井清理、雨污水管道疏通,安全防护设施维护,自来水、污水管网维护抢修,库区污水泵维护费等。 55 2023-12
5 库区除臭消杀服务 除臭消杀服务包括药剂及设备的维养 90 2023-12
6 污水处理药剂 标段一(167万元):消泡剂、阻垢剂、絮凝剂、膜清洗剂等。 标段二(670万元):碳源等。 837 2023-12
7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维保维修 生化系统、膜系统等大修,常规维保等。 263 2023-12
8 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62 2023-12
9 苏州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 七子山地区和大市范围内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厂的全年环境监测服务。 254 2023-12
10 第三方监管服务 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处置终端(焚烧、填埋、餐厨及厨余)的全年第三方监管服务。 140 2023-12
11 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测评 依据《苏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考评管理办法》、《年度环境卫生作业评比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人工为主的方式负责对包括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测评。 144 2023-12
12 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巡查 依据《苏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考评管理办法》、《年度环境卫生作业评比方案》,在苏州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及虎丘区(五个区)区域内以人工巡查为主的方式负责对包括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公共卫生间等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144 2023-12
13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为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楼、机械化作业服务中心、福星粪便处理场及固废中心物业管理,包含24小时安保服务;区域环境保洁;后勤保障;职工用餐服务等。 444.1 2023-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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