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晏少石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梦翔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点发改审批[2023]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产业园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项目)EPC+O
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94307.22平方米(约141.46亩),总建筑面积16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160320
平方米 、地下288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北斗产业孵化楼51094.60平方米、研发制造楼43225.40 平方米、架空层(车库)18000 平方米,宿舍公寓41395.50平方米、食堂6604.50平方米、人防地下车库
288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601个,其中地面停车位425个、车库停车位176个;同时配套水、电、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大门及围墙、广场等基础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采用EPC+O模式建设和运营,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本次不包含园区配套7条道路)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项目运营进行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精装修(公寓、食堂、公共区域)、景观、绿建节能、海绵、道排、弱电智能化、挡墙边坡基坑、人防、钢结构(屋顶构架造型)、幕墙、泛光、标识标牌设计等。
(2)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弱电、消防、电梯、门窗、幕墙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3)运营范围:该项目运营期内整体的综合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定位、品牌服务、产业招商、项目运营管理等专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运营协议内容为准。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 。
5、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通过图纸审查;专项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节点完成;施工工期为675日历天。
6、运营服务期: 6年(含建设期)。(以招商运营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起算时间为准)
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运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项目运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项目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的正式员工;[上传该人员2023年4月-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项目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
(1)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职务,应在对应职务栏填写该人员信息。
7、提供项目运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年4月-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项目运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方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 7月14日至2023年 7 月24 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 8月4 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 7月14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少石
联系电话:0717-6671029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5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6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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