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瓯市汇光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玉山水电站2#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马鞍水电站3#、5#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大修工作;玉山水电站、马鞍水电站全厂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玉山电站、马鞍电站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玉山电站:电站开发为引水式发电,总装机30.4MW,装设三台8.8MW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型号:HL100B-LJ-110;发电机型号:SF8800-8/2600);及一台4MW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型号:HLD54-WJ-8T;发电机型号:SFW4000-6/1730);电站设置一台主变压器(型号:S11-40000/110-6.3),发电机采用6.3kV电压等级,升高电压侧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建瓯市110KV北门变电站。电站设备采用全厂计算机监控方式。
2.2.2马鞍电站:电站开发为径流发电,总装机5.75MW,装设五台1.15MW立轴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水轮机型号:ZDK160-LH-180;发电机型号:SF1150-28/2600)。电站设置一台主变压器(型号:S11-8000/35-6.3),发电机采用6.3kV电压等级,升高电压侧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建瓯市东游变电站。电站设备采用全厂计算机监控方式。
2.2招标项目内容:
2.2.1玉山水电站2#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马鞍水电站3#、5#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大修以及上述两站全厂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2.2.2玉山电站、马鞍电站设备日常维护服务工作。
2.3 工期要求:
玉山水电站、马鞍水电站机组大修及全厂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期75日历天;
玉山水电站、马鞍水电站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承包工期12个月(以实际进场起计算)。
2.4项目地点:玉山水电站、马鞍水电站。
2.5项目规模: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12 万元。(其中:机组大修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82万元、承包设备日常维护:230 万元)。
3.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所在国或地区法律设立,并在所在国或地区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是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项目管理成员(大修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可同时任维护项目人员),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和材料员应具备有 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工作资质认证或操作证上岗。
4.7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安装或检修过单机容量8MW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
4.8投标人限制
4.8.1列入南平市政府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4.8.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8.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8.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②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1月 11 日9时30分00 秒至2021年11月16 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唯一的随机子账号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 月2 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o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福建省建瓯市汇光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8159921510
10.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电话:13960695129
10.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楼开标大厅电话:0599-8225133
10.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599-8220505
10.5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在线获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