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张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张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经立项批准建设(铅发改农字{2022}350号),发包人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秀美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张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张家;
3、发包范围及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4、计划工期:60天。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资质。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竞包人,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竞包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包人将取消其竞包资格: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5)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在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月前(不含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特别说明: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本工程邀请仅限在铅山县境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以上申请材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胶装无要求),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若竞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三、报名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办公室内
四、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分 下午:14:00—17:30分);(节假日不休)。
五、报名截止时间后葛仙山镇项目发包工作组对所有竞包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开具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贰拾玖万捌仟贰佰捌拾贰元贰分整(大写)(¥:298282.02元);
2、本项目要约价:贰拾玖万捌仟贰佰捌拾贰元贰分整(大写)(¥:298282.02元);
七、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流程
1、时间、地点:发包人定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0:30分),在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①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投标文件(a.投标人响应承诺书b.竟包承诺书c.声明函d.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出席本次活动(参加公开摇号人须报名人本人)
2、流程:
(1)超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截止时间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由各竞包人按报名签到顺序摇号,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即为各竞包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3)重新放入号码球,再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摇出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包人即为中包人;
(4)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竞包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日内向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八、其他说明
1、各竞包人需在公告确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的单位不得参加公开摇号;有效竞包人不足三家的,需重新公告再次发包,如发包再次失败,按流标的有关程序办理;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本工程不得转包、转让他人施工。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说明事项
①、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②、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①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③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如果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③、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④、参加招投活动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本项目解释权归发包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人联系。
招标代理;安徽涵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洋
电话;15979311883
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发包工作组
联系人:王先生 彭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70326127 15879372166 15079333798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