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bjzzzb-2021-017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1319052100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BJZZZB-2021-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购置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内蒙古巨庆节能装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顺延本项目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变更后的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内蒙古明景光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中路碧俪宫大酒店底楼1号楼108号

中标金额:1300000.00元整

3、变更后的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子物证取证设备

品牌:新德汇

规格型号:XDH-1900B

数量:20台

单价:65000.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依据及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四、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中标人由采购人依法确定。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田警官 0471-6524433-5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市民服务中心308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1319052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13190521002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mof.gov.cn/gkml/xinxi/difangbiaoxun/difanggengzhenggonggao/202111/t20211130_17281932.htm
返回顶部